我是2008年1月份与原单位签订合同的,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工资4500,转正后工资5000。后来找过人力资源拿我的合同,说是在劳动局备案,几次之后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后来转正后没给我加工资,找人力资源,他们坚持说我的工资本来就是4500,搞的当时我自己都有些不确定了,当时因为工程太紧,这件事就搁下来了。
现在本人于2010年5月份辞职,办完离职手续后,7月20日才拿回我的劳动合同,经过确认,转正工资确实为5000元。
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补偿所欠的工资吗?
关于诉讼时效呢,过了两年多了,还可以吗?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协议,是否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协议,公司按协议规定不给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现在公司开除我,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还是这种协议是属于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啊? 若申请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胜诉的机率有多大?协议上没有约定社会保险问题,若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
听说浙江那边有很多单位与清洁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知是否违法? 举个例子说吧: 现在单位要录用一个清洁工,老板不想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想与录用的个人(不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目的就是想少交养老保险之类的费用. 不知这做是否能规避违法风险?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个高级船员,家住天津市,从2009年11月到2010年2月在一个外地船公司管理下的私人船上工作,多次向船东提出签订劳务合同,但船东就是不签,给他看劳动合同法,传动却说没有用,加上船舶管理等种种原因,我下船了,直到我下船,船东也不签劳务合同,我可以向法院申请二倍工资吗?被告是船东还是船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不过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老是拖欠工资,所以我现在不想再做,那我可以通过仲裁拿到双倍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不过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老是拖欠工资,所以我现在不想再做,那我可以通过仲裁拿到双倍工资吗
我于2004年-2008年在一家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公司未以我签定劳务合同,也未办理 社会保险,直到2008年3月,才以我签定劳务合同,合同签定后也未给我办理,社会保险,我现在要求公司赔赏,可以吗?
在一家不大的厂里做事,被机器打伤,失去了一只手,但之前没与老板签订合同(农村里做事都没有合同),但老板有给工人买保险,请问这样可不可以去做工伤鉴定,我该怎么提出索赔? 谢谢各位的帮助 谢谢这么热心人的帮助,我还有问题想问一下,工伤认证是要在受伤后30天以内办理的吗,过了一个月还可不可以办理?谢谢
我自2008年7月来此公司 一直未签合同 期间我们曾强烈要求交纳各项保险 但是一直未予交纳 现在不想做 了 不知道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有什么规定 谢谢 大概可以赔偿多少钱呢 以每月工资1000算 如果工作2年多一直没签合同 还可以申请双倍赔偿吗
我在一所私人公司上班,一个月星期1到星期5都要上班,星期6和星期日休息,不过有时候星期6或星期日公司有事也要去上班,刚到公司没多久公司就跟我签立了《劳务合同》,还说不买养老保险,但是《劳务合同》里面有一条是“甲方按《劳动法》为乙方购买相关的保险”。我想问各位律师,我签立的《劳务合同》,用人单位应不应该跟
工作累计满10年,但还在本期的劳动合同期内,是否可以立即申请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等劳动
工作累计满10年,但还在本期的劳动合同期内,是否可以立即申请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等劳动合同期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