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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两年前签订的劳务合同,现在还可以申请仲裁吗?

两年前签订的劳务合同,现在还可以申请仲裁吗? 我是2008年1月份与原单位签订合同的,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工资4500,转正后工资5000。后来找过人力资源拿我的合同,说是在劳动局备案,几次之后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后来转正后没给我加工资,找人力资源,他们坚持说我的工资本来就是4500,搞的当时我自己都有些不确定了,当时因为工程太紧,这件事就搁下来了。
    现在本人于2010年5月份辞职,办完离职手续后,7月20日才拿回我的劳动合同,经过确认,转正工资确实为5000元。
    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补偿所欠的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qs197……(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10-07-26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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