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无故调换工作岗位,现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还要去单位上班吗?
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单位恶意调我去清扫组,且给我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单位现在就是想让我自动辞职,但我是绝对不会自动辞职的。可以看出单位这是在变相裁员,现在对我是百般刁难啊!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只好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希望这样能得到些经济补偿金,但我又怕如果我不去清扫组上班,单
现3月9号 ,假设 我决定16号去申请劳动仲裁。。我想公司是肯定呆不下去了。。 现在几个问题: 1,我16号申请的话,劳动仲裁几号给我答案(受不受理),是当时还是过后几天,是电话通知还是信件,对公司的话,劳动仲裁过几天以什么形式通知 2,公司是肯定呆不下去了,那我知道受理后可不可以直接要求发3月份上班天
在一个工作室做了20天,但是不知道工作室是临时的,然后老板一直说合同还在弄,然后项目结束了的时候,老板跑了,去问才知道,那个工作室也是那个老板临时租的,工作室根本连营业执照也没有,纯粹是临时的。然后也没有签合同,只知道那个老板叫什么名字,其他所有信息都没有。老板连手机也停了,能要到工资吗? 现在只知道
在这个公司做了2个月,因为我的工作岗位很闲没什么事情做,所以领导让我调部门,而且 是下车间做操作工,说是锻炼,我和部门领导说我不想做那份工作,可他说他的部门其它岗位不缺人,所以我想辞职,可以去劳动局仲裁吗 我们每 个星期六都上班。。。但是不属于加班。。。如果我去劳动仲裁他的话。。公司会不会说我是上班
2011年6月2号我在本公司北京总部入职,后来工作调动到石家庄区域分公司(编制未调整),在石家庄分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也就是2012年6月份,编制调整到石家庄,工资由原来的4500/月,上调到5000/月,我有调薪通知单的复印件,我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2011年6月2号,合同签订的岗位是管理岗,基本薪资标准是960元/月。现在公司
在公司上班时间为工作上的事情,主管辱骂职员还主动出手打职员,公司却开除了职员,职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本人在公司担任计划员岗位,2013年8月29日入职,公司2013年11月1日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到2016年11月1日到期,2015年3月19日上午在公司工作中因为工作上的事情被主管打骂,主管先动手出于自我防卫打了起来,事后并未报警不了了之,公司却只把我开除了,说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我对公司规章制度都不知道是什么?请
在应聘前说三个月后交金,但是实际说交金要自己出钱交公司一分不出,但是说明工资每月最少3700,是销售岗位拿的提成,这样的话就算自己交金最低工资也超过上海市最低标准了,就签了合同但是发现实际工资远远低于最低标准好几百。并且按照劳动法上班时间每周应该不超过44小时,每周最少休息一天并且额外加班时间最多36小时,
公司部门解散,调换的工作岗位不太满意,和原先的工作差异巨大,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补偿并协商离职
公司部门解散,调换的工作岗位不太满意,和原先的工作差异巨大,我是做客服主管的,因为公司经营问题,我负责的这个平台停止运营了,公司让我去负责实体专柜的事情;不太能接受新的工作岗位,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补偿并协商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