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居住西北屋偏北10度左右,前面有建筑物不能采光,南面距我的居住房屋14米处正在建设一个高12米,长40米的北楼房,他的西墙与我居住的后墙对齐,问他们的建筑是不是侵犯了我的采光权,该怎样解决?
我是石家庄井陉矿区的村民,房子是四合院,北上房,居委会在我的房子南面35米处建设了一座24米高的楼房(5证一个也没有),按照《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筑间距和退地界规划管理规定》,其与我房子的间距应最少为37.2米,实际为35米。影响了我房子的采光。在我向规划局投诉时,规划局拿出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采光
我家原本有一块空的水泥地,主要是用来碾压和晾晒稻谷的。现在邻居建新房把该地的的阳光给挡住了无法晒稻谷了。邻居建的新房并不完全在其原来的旧房遗址上而是往他家的旧房空地前移了一些。加之其建的楼房比旧房高。因而在冬季遮挡阳光的问题更明显。请问邻居的这一行为是否侵权。我可否主张其拆除所建的楼房停止侵犯我家的
我——作为女儿身份(已成年),陈述整件事情如下: 本来我,妈妈,爸爸,祖母住在归属于祖母名下的房改房里生活。爸爸后来与妈妈离婚,离婚后爸爸搬出去与另一个女人结婚,他们有属于自己的房屋。 现在,我,妈妈与祖母同住在原来房屋。房屋现在的房产证上只有祖母及我的名字,各占一半。而爸爸再婚后生了个儿子,现他以
我爸生前有套房产,他在世时写有遗嘱:该房产给阿姨住(没写阿姨的名字,就是写阿姨俩字)房产归我们子女(男方子女,写名字了).双方签名了....我爸去年去世.房屋已过户到子女名下.该房产现在阿姨居住着. 我想说的是,阿姨和我爸爸没结婚登记.同居关系.她来我家时双方各有子女都已经成家独立,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阿姨在我爸爸去世前
关于采光的问题: 你好,我家住农村,山西省平遥县,我家平房高约4米,坐北朝南,我们家东边有一户人家想修楼房,主要考虑到采光的问题,我查阅得知楼房高度是有一定的规定的,请问如果是我这种情况的话,您可以帮我算一下东边的邻居的楼房最高可以多高吗?谢谢
我家住在一栋正房楼的一楼最西侧,现在在我家的西6米前3米处欲盖一栋6层楼,严重影响我的采光权.开发商有日照鉴定(开发商自己委托的)说我家的日照在大寒日正好是3小时.我该怎么办
我妈妈在湖南常德市火车站附近的一个服装市场有两间店面,最近听说常德市政府要回收我们的店铺,并且只以我们当时购买的价格收回,我想问下这样是否合理,是否应该有相对的赔偿呢,我妈妈的店铺买了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了,房产证也有,使用年限为30年(或40年,我妈妈没说清楚)。如果我们不肯卖政府是否会强制收回呢?我们
我奶奶去世前有一套房子,因为姑姑的女儿没房子结婚就暂住在里面,后来奶奶病重,在姑姑的要求下,奶奶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了姑姑的孩子,后来奶奶病危前又改变主意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了我父亲,但因为姑姑的女儿已经住在里面了,就一直没有要,她们已经住了七、八年了,现在因为我要结婚没有房子,想把这套房子要回来,
我奶奶去世前有一套房子,因为姑姑的女儿没房子结婚就暂住在里面,后来奶奶病重,在姑姑的要求下,奶奶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了姑姑的孩子,后来奶奶病危前又改变主意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了我父亲,但因为姑姑的女儿已经住在里面了,就一直没有要,她们已经住了七、八年了,现在因为我要结婚没有房子,想把这套房子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