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公司的采购主管,现打算辞职! 做采购或多或少都有收些回扣,因跟公司的某些领导不太合,必他们在离职后还搞些事出来, 请问在离职多久后,他们就无权在追究?
公司要办展会,然后从别人的展会里面租赁了一块地方,然后搭建展位对外招展。(按道理,展会需要展销证,租赁方有,但我们公司没有)。 在这块场地的租赁合同上,我本人在合同上签字,盖了公司的公章。 现在我想在展会开展前离职,因为感觉到公司在欺上瞒下,居然叫市长来开幕,而且到处说自己办了个展会,而且面积很
您好!我在某公司任职期间负责公司员工退掉公司所租的公司员工宿舍,期间我也与房东进行合同上的协商退房事宜,可房东把退房事宜全权交由物业进行处理,物业的意思是我司要把房屋休整好了才可以进行退房,期间差不多进行了三四个月左右还没有办理好!近期我离职也做了交接可在我离职第二个月后公司并未把我的工资打到我账户
我是浙江嘉兴一家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由于最近常有员工被同行业的将争对手笼络,此些员工为单位精心培养已久甚至任命多年的主力员工,单位在他们身上倾注不少心血和精力,但由于当年签订的合同不够完善,没有写清员工离职时需赔偿单位这些年对其培养所花费的费用等一些单位自身补偿条件,导致他们的跳槽给单位近期以及后
居民楼施工,五楼上作业,没任何安全措施,施工员坠楼身亡,包工头为不合法承包商,且没与业主签订合同;请问该种情况该追究谁的责任、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
我公司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其规定离职必须提前半年,在合同未到期并且一写辞职报告第二天就离职,公司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追究其赔偿责任。在合同中只规定“甲方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工资”,没有培训服务与限制的签定,公司可以向接收用人的单位提出赔偿吗?其属于公司重要的国际市场营销部门。
离职4年后,昨天公司称有文件丢失,问我去向,我实在记不起当年的细节。当年工作交接都是在领导的监督下进行的,交接单我去年丢掉了。公司有权利追究我的责任吗?
2012年06月29日向单位提出离职,理由是身体原因,单位同意并当天开出离职证明,7月3日到现在的单位,由于上家公司最后一月工资没发,所以到仲裁申诉,现在是私下调解阶段,人事告知我两个选择,一、撤诉,不给工资;二、走法律流程,同时会起诉我欺骗公司(身体原因离职),要求我支付公司招人、项目滞后等一系列的损失。
乙被甲打伤已经两年了,去医院检查不出问题,但这两年里乙的身体却因为被伤而变得越来越差,身体会出现抽筋锁脉的现象,而且出现过呼吸困难,应该如何追究甲的责任,维护乙的生命安全权? 如果像律师所说的查不出问题就很难追究伤人者的责任,那不是让伤人者更加嚣张气焰,放肆害人的行为。
我已离职,原公司还用的名字开税票,现出现问题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你好,我已离职,原公司还用的名字开税票,现税务局查公司账目,出现问题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我现在不能提供我已离职的证明。但我确实不在原公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