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现在的爱人是再婚,先前我还有一个女儿在我身边。由于我们是两地分居,现在感情非常不合准备要离婚,我们在我的居住地有一套住宅,其公积金贷款、产权证等都是我办的,他不进行任何的负担,请问我们的房产如何分割?是否我女儿也能得到一部分? 另,购房时有8万元借款,是从我的弟弟那里借来的,有借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法院评估完房产,未判决房产归属(原因是房产评估17万,谁给对方8.5万房产就属于谁,现在双方都无力支付),男方现在住在属于双方的房子里,还带上男方母亲妹妹入住,不让女方入住(男方母亲还有个房子),女方想把房子拍卖,男方不同意,房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属于单位福利分房,双方工龄共同购买,因为房子问题没解决,
我与丈夫2004年7月15日登记结婚,房子是购买的二手房,房款时分两次付清的,卖房子的人手里有我丈夫去给房款尾款的收条。 2005年5月房子办理的产权证,我和丈夫是两地生活,我在辽宁工作。从2004年结婚到2008年11月起诉离婚都是分居的状态。由于我是教师,我们一年只能2个月的时间共同生活在河北涿州市。现在我们的儿子已
婚前购得房产(一次付清),发票是一个人的名字,婚后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在结婚证之前办的),离婚时此房产如何分割!谢谢!
我和妻子于结婚前 共同出首付买了一套至今还未交房的期房 写的是我和她的名字 然后我们才登记结婚 后期的按揭贷款都是我在还 现在要离婚了 妻子虽然也表明不会和我分割房产 但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应该要怎么办理会好点?? 万分感谢!!!
问题一:我们婚后共同购的房屋,在离婚分割房产时,是以当时购买价还是以现在市场价计算分割呀? 问题二:对方以前从未提起过在外面有债务,在法庭调解时却突然拿出11万元的债务,说是用在购房上,实际对方这笔债务没用在我们购房上,却要当成我们共同债务要求共同偿还。我可以不承认是共同债务吗? 问题三:我怀凝对方拿
我最近买了一套房子,首付已付30%,还未取得房产证。谈了个女朋友,但是还没有结婚。首付部分为自己和父母的积蓄(存有收据)。现在有三种情况向律师咨询一下: 1.领取结婚证前拿到房产证,房产证上面是我自己的名字,将来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2.领取结婚证前拿到房产证,房产证上面是我和女朋友两个人的名字,
2009年9月,双方领证!至今未办酒未同住!领证后10月买房子一户,当时价格140万元。男方父母已汇款形势汇至男方户头40万元用于房子的首付款(银行有证明),100万元贷款,商业贷款部分和公积金贷款部分借款人均为男方名字。之后的还款金额全部为男方一人承担的,请问离婚,男方如果要离婚需要折多少钱赔偿给女方
律师你们好:我是上门女婿,在一年前爱人就把财产转移了。去年我们俩贷款给她家盖了35间房,以我儿子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在她村3月又交了10万已她母亲的名子,因为每户一套,她母亲是户主,又买了一套房,买今年一月把房买了,把我们的一套复式房买了,家里的经济全是她管着,股票,基金。合股租的厂房租赁费她也收了,存款
夫妻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一般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各位律师,如男方父母在购房时,没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但在购房1年后,小夫妻闹离婚,男方父母和男方私下临时写一个当时明确表示是赠与男方一人的字条,来规避因离婚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那请问这字条有效吗,作为女方我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