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只生产不销售的理由否认有经营地,并否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由于企业驻广州的经营地点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及拖欠几个月的薪资而发生的劳资纠纷;目前企业“以该企业以属于生产企业不带销售的理由,不承认有经营地,从而否认员工的劳动关系,并且说员工伪造证据;及如果员工是企业员工,那么企业总部在外地,广州仲裁办没有管辖权,不能在广州审议。”请问各位有经验的律师们,我该怎么办? 我所工作的地点是企业驻广州的经营地,是以企业的名义招聘进公司的,工资是企业(总公司)财务以私人名义汇款,且企业一直没有跟员工办理任何入职手续,只有离职交接表(没有公章只有经营地的总经理签名,但知道该总经理的社保及工资是由总公司办理的)
尊敬的各位律师:感谢你们为我们全国劳动人民的利益所给予的帮助!辛苦了!我是一名2010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010年1月17到2010年4月5日我在一个公司实习,2010年7月8日在这个公司正式上班,但是没有形式任何合同和协议,工资是现金形式发的,只是在一张工资单上签字。如果日后出现劳动纠纷,我应该怎么样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据
我是原国有企业中层干部,04年企业改制时我达内退条件,但因改制需要我留用企业,一直未办理内退手续。07年改制新企业后我仍留用一直工作至今,且按月领取新企业的劳动报酬,但企业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的问题是:一,我在改制后的新企业内还算是内退人员吗?二,我与改制后的新企业是否为事实劳动关系?三,现企业单方面
我租地种植果树,用“顾村果园”为单位名签订劳动合同,用我个人名字签字的。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问题:1:该合同是否有效?2:我和员工是那种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老师您好:请问一位工伤已定级的员工,因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还必须发给他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吗? 谢谢
一通讯公司其销售目标长期高于市场的实际销售导致其全国业务员大面积进行虚假销量,后公司新入职员工也按照以往的方式以及其上级指示进行此操作,后公司发现,要求其赔偿工资中全部的奖金。是否合理?!(因此种行为为全国性的,并在此员工入之前以存在)
我在一家科技公司,职位是网络工程师,公司经营不好,拖欠员工工作达四个多月,并无理由辞退员工不予劳动赔
我在一家科技公司,职位是网络工程师,公司经营不好,拖欠员工工作达四个多月,并无理由辞退员工不予劳动赔偿,请问我们应该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