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8月29拿的结婚证,我老公在婚前花了55000买了一套房,婚后两人把尾数13000付齐了,在2009年1月拿到了房产证,但是他背着我在产权证上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我想问的是我有没有权利拿到我应得的那一部分,我可以告他财产转移吗,如果他把房子卖了,我该如何维权呢,请尽快予以回复,谢谢
现在在分居中,我从家里办了出来住,已经有四个多月了,一直没有回去过。请问我搬出来是否会不利于以后我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取和财产分割?(我们双方只是感情不合,并未有出轨的情况)。分居半年后我是否可以申请离婚并要求财产分割?另请教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一样的吗,如不一样该如何处理?谢谢!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与男方1998年8月16日登记结婚,随后同年10月18日以男方个人名字购买了一套房子办的证,请问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现要离婚我是否能分的房产的一半?还有男方把我的工资折拿走后,在一审他出具了作假后复印的那份明细账,判决后我在上诉二审时找到当时同存折一起办的卡,经打印出来他是做了假,这是出具伪
现在的房子是我在婚前购买的,且无贷款,婚后加上了妻子的名字,离婚时,这属于婚后财产分割吗?
情况是这样的,现在的房子是我在婚前购买的,且贷款已还清,婚后加上了妻子的名字,离婚时,这属于婚后财产分割吗?
律师您好: 父亲和母亲为了多给我修建房屋,在几年前假离婚分户口。我去年10月份结婚,一个月前政府征地对我家进行拆迁,正是这个关键的时候我父亲病危,为了不让父亲伤心就没叫他写遗嘱,而由我帮父亲写了一份财产说明书,找旁人作的证。说明书大至内容是说拆迁后所得的房屋产权办我的名字,用于我,老婆和我妈,父亲四
原告诉称:我与被告2000年结婚与2002年生长女,与2008年生次女,因家庭琐事吵闹,与2009年5月下旬、双方因矛盾分居至今,夫妻干亲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依法解除我与原告婚姻关系,判长女随我生活,由我抚育,判被告返还我陪嫁物品,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辩称:我与原告结婚后。原告不允许我做生意
原告诉称:我与被告2000年结婚与2002年生长女,与2008年生次女,因家庭琐事吵闹,与2009年5月下旬、双方因矛盾分居至今,夫妻干亲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依法解除我与原告婚姻关系,判长女随我生活,由我抚育,判被告返还我陪嫁物品,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辩称:我与原告结婚后。原告不允许我做生意
我妻子提出了离婚,已经起诉,我家原来有一套房子是结婚时我父母从单位要的,后来归个人我们自己添了3000块钱,去年又买了一套新房,现在两个房子都在她名下,还有12万存款她借给她妹妹了,当时她妹妹做买卖,现在我妻子说是合伙赔了,她还给她哥哥一些钱买股票,因为家里钱我从不过问,我现在没工作,身体有残疾,她又说我
结婚30年,有女儿、现协议离婚,有一住房,房屋不准备卖掉,将来给孩子,不管任何一方居住该房屋,将来在卖掉房会不会有纠纷。会出现哪些问题。如有一方同意卖房,另一方不同意卖房,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2000年11月结婚,男方上门女婿,有一个8岁的女儿和1岁半的儿子,男方与第三者同居,准备离婚。结婚用房是女方父亲建造,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父亲;女方母亲早已过逝,户口本上的户主一直是女方父亲。后来,给女方父亲建造了三间老年房,尚未办理房产证。请问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如何分割?这样等到2010年11月份后再起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