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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与男方1998年8月16日登记结婚,随后同年10月18日以男方个人名字购买了一套房子办的证,请问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现要离婚我是否能分的房产的一半?还有男方把我的工资折拿走后,在一审他出具了作假后复印的那份明细账,判决后我在上诉二审时找到当时同存折一起办的卡,经打印出来他是做了假,这是出具伪证吗?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个人合法权利,可以向他索赔吗?他又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制裁呢?衷心的感谢你们在百忙当中为我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可灵儿(江西)
提问时间:2010-06-26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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