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房东签属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总共是七层楼,用来出租的。合同签的是三年,从09年9月1日到2012年8月31日止。我们刚租赁了一年,现在房东说要把房子卖掉,和我们解除合同。当时签合同时合同内容有关这条是“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行为拆迁,或其他不可抗具因素,甲乙双方进行清算后,乙方将无条件退房,终止合同”我想向您咨询下,房东现在的做法有没有违约合同?如果甲方违约了应该怎么赔偿?因为合同上没有写甲方违约赔偿方式。急需您的回答,谢谢!
律师 您好! 有点问题请教一下,我在湖北随州一商场租用一间商铺,合同写明我交管理费等,商场负责管理;由与商场管理不善导致整个商场生意凄凉,(导致2百多家租户到市政府上访)更有租户见生意不好、干脆在走道内打麻将;导致现在生意更不好,我想请教一下这种情况下,我可否以管理不善起诉商场,要求退还租
本人与一家公司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合同,该公司每月20号发放工资,并扣压20日工资,由于该公司并未按合同给予待遇,本人工作两个月后,一再更改合同内容,在本人工作两个月后,本人于当月27日辞职,但该公司并不给予结算被扣压的20日工资,于是本人将该公司工作配用电动车骑回并未归还以抵被扣压工资,现该公司通知本人限时归
我在法院起诉了3个人一起的。工程未开工。退还保证金 ,已经有2年了。工程没开工。 今年6月3日开庭,6月10日 下拿到的判决书。判决是退还本金和利息。要求对方15日之内还款。或者上诉。15日后我到法院问 法院说要1个月才能申请执行。 我打算这两天申请执行,但今天法院却叫我拿传票说对方申诉了。 我现在就弄不懂 为什么都
我于5月16日签订合同,租赁期为2010.5.16至2010.11.20并于5.16预交3个月房租,还有一个月押金,但是于7月16日,签合的人来催交房租,以合同上写明“提前一个月交房租”为由,让我交房租(合同上确实有此条),但是我告诉他暂时能不能先不交,手里不宽裕,8.15是肯定如数交付,他不同意,而且要我现在立刻搬出租住的房屋,至
合作期间对方自己办理土地证写下自己名字,起诉我官司败诉了,建厂自己被骗走了,就因为农村人不懂法律合同所以当初都是以口头的形式说明的所以我们败诉了,我想问一下,我还有其他办法拿回建厂资金吗!谢谢
本人在2009年9月份与房主签订了一份门面出租合同。内容下:租赁时间从2009年10月30日起至2010年10月39日。租赁期暂定3年。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租用,甲方优先乙方租赁。租赁门面租金:门面每年租金为叁万捌千元,另交水电费押金壹千元。门面到期乙方结清租赁期水电费后,甲方退还水电费押金。门面每年租金在8月30日前交给甲
我通过中介出售了一套商品房,出售的时候产权证正在办理中,于是中介给我们买卖双反写了交易合同,买方先付一部分的款,剩余的等产权证办理下来在付全款,但是中介居然没写产权证的办理期限,这样都变成无限期去了.现在变成我收了对方一部分钱,又不能动,我的房子还在出租,每个月1200的租金对方却在收,我又去问了建设局说我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