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006年6月参加工作,工作内容是跑业务.现公司1月5日决定让我自己离职(我不同意).理由是我业绩不好,还拖欠了所谓的钱(按公司内部的规定算法是:每月提成=所有客户业绩*4%-报销费用)共计4万多元.让我自己写自愿离职单. 如不写那公司也不会辞退我还是做原来工作,不过将会在基本工资里扣除所欠的钱,并且不提供任何资源给
单位11月5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出要求办理离职手续,但是不给办理社保转移!
情况是这样的: 1、部门主管通知我明天起不要上班,我第二天也没去,公司以旷工5天为由于11月5日给我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我自11月5日起解除劳动合同。11月5日起我们签的劳动合同失效,我认为既然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了,所以本人没有义务进行离职交接! 2、主管已口头通知我离职,现在申请劳动仲裁,主管负认,说我自己旷工,
哺乳期被解除合同,给一定的补偿,公司要求写离职单,怎么写比较好
因产假公司没有给产假工资,向其索要时公司想解除合同,给一定的补偿,当然比实际应得要少很多,我同意被解除合同,但公司要求我写离职单,离职原因怎么写比较好呢
我在公司做了7年前一段日子因公司故意刁难被迫自己提出离职,所有离职手续办好后两个月后公司又叫我回去工作现在回来做了半年感觉公司没有前途想离职,合同是签3年,如果现在我这样离职能提出赔偿吗?
在公司做了将近2年,一直未签正式劳动合同,也未买社保,现在公司由于内部变动,要我离职,当月通知要求当月办交接离职(公司也有其他部门,销售与技术,可考虑任职;但与进公司时职务和工作内容不符,未接受)。我想问下我可以通过哪些方法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麻烦能给个详细的回答
因对工厂待遇不满,要求即时离职,厂方以提前一个月写离职报告拒绝签字。我并没有跟厂方签劳动合同
因对工厂待遇不满,要求即时离职,厂方以提前一个月写离职报告拒绝签字。我并没有跟厂方签劳动合同
你好!请问在进公司时交了培训费,因为本人生病请假(有病例),但是公司以没得到批准,老总说不参加集体活动算自动离职为由,公司要求自动离职,但不返还培训费,请问合法吗? 公司说三个月后转正,但是我现在不足三个月还没有转正,没有签劳动合同,不算正式员工。交培训费时公司说非人为因素,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或是公
我5月初辞职5月底正式离职,是公司普通员工,非管理层人员 提出离职后正式离职前导出部分数据,公司警告后向公司口头及书面道歉改过 走前与公司签订薪资支付办法及离职后半年内不能到类似行业工作,但未提及补偿金额 离职一个月之后回公司领取工资,公司以未完全完成项目为由(约定支付金额后又找出种种理由),只
7月5入职担任精品经理,负责本店和即将开业的新店,连续上班13天提出休息被批评,7 月15日下班通宵布货连续上班17.5小时,新店16日开业,总助17日下午5点20左右打电话说要开会,来了百般挑剔,明天不用来了,走时我说把手头事情交接给他,他说先回去再说,等19号周一让人事办辞退手续,19号交接不收,让他签字不签,不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