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公司要求我赔偿商业秘密损失和并不予支付离职前的项目提成
公司要求我赔偿商业秘密损失和并不予支付离职前的项目提成 我5月初辞职5月底正式离职,是公司普通员工,非管理层人员
提出离职后正式离职前导出部分数据,公司警告后向公司口头及书面道歉改过
走前与公司签订薪资支付办法及离职后半年内不能到类似行业工作,但未提及补偿金额
离职一个月之后回公司领取工资,公司以未完全完成项目为由(约定支付金额后又找出种种理由),只支付部分回款项目的提成,并非原本约定的数额(双方签字)。(工资构成是底薪加项目提成,底薪一千多,其余为项目提成,项目回款后才能收钱)。
已经离开公司后才知道这个叫竞业限制,企业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额,否则竞业限制不成立,所以想公司提出或变更或撤销。
其实公司是知道竞业限制的,但公司认为支付项目提成是对该竞业限制的补偿,并要求我遵守该协议。且以离开公司时导出公司数据违反商业秘密为由不予支付剩余成功项目费用(离职时未能确定是否成功,离职后第三天客户通知项目成功),包括之前明确协商并签字而未回款的项目提成。
事后再过两个星期,估计公司因为行业竞争激烈业务发展不顺利(不是因为信息外露或客户被挖走)所以发出律师信要求对其构成商业损失进行赔偿。并向所有客户包括人事,说明我先前导出数据的违法行为,并因为该行为被辞退(但实际是辞职后正式离职前才这么做的,也向公司道歉了)
因为该限制未正面涉及不成金额,所以未理会,刚到同行工作两个星期,也是普通员工,并未透露过任何公司信息。
请问如果要依法追究导出公司部分数据的法律责任将要如何赔偿?之前的明确约定的和没有明确约定的项目提成还能要回来吗?还要遵守竞业限制的约束吗?公司要求我返还之前支付的(去年)年终奖金和公司帮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补办公积金需要补交之前未交部分,公司因为业绩完成表现良好,帮每位员工支付补交部分的一半费用),我该返还吗?如果公司起诉我,我会输吗? 公司想所有客户及人事声明我的过失是否合理,要是要遵守竞业限制我又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就业权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飘浮(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7-21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