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年初租了一个商铺、现在又5个月了,我交了半年的房租、现在门口因绿化施工,导致大门开不了、没有营业条件了,结果找房东处理,房东还不给承担施工期的房租,还要继续收房租,而且我这个商铺是民用房,大门是窗改门没有合法手续,但是合同是签的商业店面,我应该怎么找房东要补偿,应该怎么办?
9月1日,本人租了一个商铺(门面房),准备开面馆。签订合同之前,和房东说过,租房目的是为了开面馆。房东当时确定这个商铺可以开设面馆。 9月20日,装修、设备、人员招聘全部完成,在办卫生许可证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我,装修期间附近有居民投诉。通过街道及居委会我了解到这里的居民不允许附近有餐饮行业。而餐饮行业在
王在今年4月份和谢1签了租赁合同,当时的房产证上是谢1和谢1老公的名字,在市场办的监管下,为期一年,租金已付清,签合同的时候不知道该商铺存在纠纷,谢1和谢2于六月份有法院的判决书,说是此商铺是谢1和谢2共同所有,法院判决商铺归谢1和谢2共同,结果呢,谢1不给谢2那一半房租,谢2就天天来到商铺不让开门,今天甚至把
我租了个柜台,支付定金跟月租,做了2天不想做了,但是还没签合同,我要求退回押金跟非占用场地的租金费用,但是对方不肯,我应该找什么部门维权呢
我在当地超市外租区经营烧烤6年了,一直合作良好,现在合同马上到期了,超市将外租区承包给私人了,现在承包人想自己做烧烤把我赶出去,协商不成。(11月超市店长问过我是否续租,我明确答复长期续租但都是口头协议。以前签的合同注明我们有优先租赁权),现在超市推诿说他们不管了,我该怎么办啊? 我只能起诉超市吗 还是
商铺是房管屋的房子,我们从二房东租下来,租的时候是有水电的,签约交钱后第二日,没电了,二房东要要求我们出钱拉电线接电表,前后奔走好几天,最后是二房东和我们各承担一半费用弄好的,现在我们不想租了,提前解约,请问我们可以要回押金吗
2012年我在西安接手了一家餐饮店面,转让费是10万5千,由于转让人与房东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就没有再与房东签订合同,转让这个事情房东是同意的。现在我经营不下去想转让,房东想直接收回,说是当时我接店没通过他同意,说是把我交的房费退给我。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我是否有权转让?在经济纠纷期间该店面是否会被法院冻结?
我租赁天祝县供销社的一个商铺做生意已经有12年。3年前,天祝县供销社将整个商场及下属基层社门面以超低价格(仅36万)整体出租给个人经营,租期达20年。我现在若要继续租用,租金要在原有基础上涨3倍。我觉得不合理,租金始终谈不拢。现在此人已将我诉至法院,让我迁离并赔偿相关损失。请问:供销社这样做合法吗?此人有权利涨租金
大华开发商在售商铺时说:商铺前三年使用权归大华所有,第三年后房产和使用权由购商铺者【房东】所有。三年后,房东和租赁商户老朱签订了合同,无转让费。并且在老朱租赁期间,由房东出钱为老朱安装了防盗卷拉门。而租赁商户老朱现在才说,他租房时向前一任租房人交了转让费,现在租赁商户老朱转让给下一家老李,并收了下一
a方向学校租赁了一间商铺,我与a方产生第二次租赁,现合同未到期,学校不再租赁给a方,因此要求我搬离。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未销售货品)是否由a方承担,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可以要求多少赔偿呢?(注:a方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人名与和我签订合同的人名不同,2人是朋友关系,但实际经营者为和我签订合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