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买了一处宅基地,此宅基地是本村甲盖的,后来卖给外村的乙方,我是从乙处购买的。我也不是该宅基地所在村的村民。当时在村委把宅基地的名字改成我的(并加盖公章),乙方将其与甲方签订的买房协议给了我,并和我签订了协议.有4个证人。 现在我有如下疑问: 1.我和乙的买卖合法吗? 2.如果不合法,我应该
我朋友家是外地人,13年前在天津郊区买了一个宅基地,此时的房子已经经过1手了。也就是说到我朋友家是第三手。 现在的问题是面临拆迁。现在宅基地本来房主来索要房子并撒谎说:这房子他原来卖了后来又没卖。 而且那个房主又向法院起诉。 我朋友家现在只有大队的买房证明。而这个买房证明是我朋友家和第二家房主签的。
我们这里是被政府站地后由政府统一规划的屋基,我这是绵阳市,我们的户口也变城了居民,我和我父亲户口在一起,我很早就嫁出去了,一直和丈夫在外地打工,但是户口没迁走,现在我想回家修房子,谁知道我父亲2004年将地基以2.5万卖给本队的人了,他们自己写了份合同。我想问问这个地基也有我的一份,在没经过我的同意下这份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困惑想咨询您。我是宝山罗店镇人,我父亲于去年去世了,今年我们村开始了宅基地回收拆迁工程,之后有同村的一个人拿着一张协议书来找我和我妈,说是93年的时候我父亲签署的,将我们的宅基地+房屋卖给了他,只是没办土地证更名,他要求全额接收我们的拆迁款。我和我妈并不知道这件事
我父亲07年买了农村的三间瓦房和小屋公124平米,周边有果树和花草,现因政府拆迁,对方违反之前的买卖合约,要收回房屋,分政府安置的拆迁房与拆迁款,请问我方的利益能否保障,我爸爸是非农户口,对方咬住城市人不能买农村土地住房为由要挟~谢谢回答下 请问国家有什么法律为依据?
整个事件的原委如下:我一位亲戚A经介绍人B介绍与宅基地所有人C进行协商,由于我亲戚A和介绍人B以前认识,且关系较好,即比较相信介绍人B的信誉,由于宅基地买卖属于非法加以,所以A、B、C三方做口头约定,B作为介绍人,从中撮合,达成如下口头协议:C将其所有的一块宅基地出售给我亲戚A,我亲戚A将与宅基地所有人C约定的购
临街(东西大街)两块土地(同样大小,用途为猪圈厕所),分属甲乙双方(西边属甲方,东边属乙方),但宅基地使用证上未显示所有权归属。依次朝北为甲、乙住宅(南北胡同)。大约2011年,甲方从乙方手中购得乙方猪圈厕所,请第三方为中人签订买卖协议。请问,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甲方在购买土地上盖楼房,是否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