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农村宅基地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应

农村宅基地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应 临街(东西大街)两块土地(同样大小,用途为猪圈厕所),分属甲乙双方(西边属甲方,东边属乙方),但宅基地使用证上未显示所有权归属。依次朝北为甲、乙住宅(南北胡同)。大约2011年,甲方从乙方手中购得乙方猪圈厕所,请第三方为中人签订买卖协议。请问,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甲方在购买土地上盖楼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泜水布衣(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3-04-08 15:0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