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一套房子,在前几年的时候房子被拆迁,房产证也被当地的房管局收回。但是最近我们家又新购置了一套房子,在去交地税(或是相关的一些手续)时,被通知还有一套房产并无注销的纪录。于是我爸爸就去了房管局咨询,被很冷漠的告知老的那本房产证被搞丢了,还说以前处理该事件的同事已不再此工作。他们既没有歉意也无帮我们解决之心,该冷漠的处事行径让我家人很不解和生气,明明是他们的责任,却如此轻描淡写。让他们帮我们在电脑查一下档案纪录,居然还要收我们60元费用!!!现在还在走他们工作人员所谓的程序:跑各地方办理各种繁琐的手续,被另外收取各种手续费,更疑惑的是房管局让我们以自己的名义去报社刊登“遗失声明”,这样是不是就意味房产证被遗失是我们自己的责任呢?这一点是我们最不理解的。 尽管这一系列程序所被收取的费用不是很高,但是这将近1000元的费用对我们一般家庭来说也是不小的数额,如果是我们自己的责任也罢了,但现在是他们相关部门的失误,导致我50岁的父亲在工作之余还要为这个事情东奔西走,我作为他的女儿身在外地真正的是于心不忍,惟有咨询律师寻求到一些帮助,在维护自身的利益之外更想打击这些所谓的“公务员”不负责任!这样的工作态度和操守实在是很让人愤慨!!!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并用房产证作低押.按法规应到当地房管局登记.可是当地房管局没有开展个人财产抵押登记
你好;我是浙江杭州.去年经介绍认识戚某.之后戚某问我借款1500万说是投资购买房地产.当时我提出戚某必须用相应资产作抵押.之后戚某拿了7套住宅.,<房产三证齐全>和他的妻子.一起写了抵押承诺书.及借款书.并注明到期未还.7套住宅由我处理.事后我们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工作人员人员回答;本县没有开展个人财产抵押业务.当
我家1997年购买了交通所的一幢楼,当过经过拍买,国资局下发有文件,办理了房产证,手续都齐全,当时房管局的分管领导说,房产证是一证二用,不用办理土地证。前二年,我爸爸过世了,之后,我们又向房管局的领导咨询,现在需要办理土地证吗?他们说,不用了,你的房产证是一证二用的,最后,我们也不去办土地证了。最近,我
律师您好! 本人通过正规中介机构介绍以9万元价格于2006年3月购入一套二室二厅面积84.64平方米的二手商品房,相关营业税、契税等税、费均已缴纳并现在保存了相关的发票,我也办理了正规的房产证。我于2009年5月通过中介14万元出售该套房子,但房地产管理局以当时这套房子土地出让金不知是否缴纳为由,要我找国土资源局出具
我是房管局下属单位的职工,早以下岗多年,我居住的房屋是房管局的统管公有住房,因我多年下岗,收入很低,一直没有通过关系把此房办理成我名下的租赁公房证,房改之后我也通过关系想购买此房,但房管所说这是空房,不能购买在,我从1990开始入住,已经20年了,我想咨询如果拆迁此房我该怎么办?
夫妻离异房产归女方公证但未换房产证,后拆迁新房产证房管局说只能是按原房产证里两个人的名字办理
夫妻离婚,房产归女方,已公证,但房产证未修改还是两人名字,现拆迁,置换新房,原来房产证注销,现要办新房的房产证,但房管局说只能按原来旧房产证上的名字办,就是还是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如何处理,离婚时房产已公证给女方。女方现在需要房产证只有女方的名字该如何去办理
客人在本酒店开房·第二天睡觉醒来,发现放在房间里面的苹果笔记本电脑,《价值八千元》丢失了·要求本酒店赔偿七千元·请问本酒店应承担多少责任?
客人在本酒店开房·第二天睡觉醒来,发现放在房间里面的苹果笔记本电脑,《价值八千元》丢失了·要求本酒店赔偿七千元·丢失笔记本电脑期间客人在房间睡觉·请问本酒店应承担责任吗·?如需承担责任又承担多大的责任?
员工宿舍被盗丢失两台笔记本电脑和现金一千左右 这个责任应该有谁承担?公司一直说是我们没反锁 可我百
员工宿舍被盗丢失两台笔记本电脑和现金一千左右 这个责任应该有谁承担?公司一直说是我们没反锁 可我百分百确定反锁了 然后他们只是给我们换锁了而已 我们该怎么做才可以要公司赔偿?
母亲已故,有一套房改房,房产证写的母亲名字,父亲又再婚,现父亲要把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房管局说继母也
母亲95年病故,留下一套房改房,有一女一子,父亲在外地工作,也有一套房改房,房产证是2004年办下来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母亲的房子房产证是2006年办下来的,写的母亲的名字,父亲98年又再结婚了,现在父亲想将我生母的房子过户到我的名字,我姐姐也赞同,但房管局办过户时说我继母对我生母的房产也有部分产权,必须要我继母也做个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