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并用房产证作低押.按法规应到当地房管局登记.可是当地房管局没有开展个人财产抵押登记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房产部门应该可以办理呀 怎么会不给你办理呢 你可以要求房管局出具不予办理的书面材料;如果能够出具,你的问题就简单了; 仍有疑问可以联系。
你的问题很麻烦,一二句话说不清.你应聘请一名律师帮助你,才是上策.
你首先要了解这几套房子有无被查封,如已被查封,你的案子通常要与其他同样的借款情况的案子一并处理。在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你可以要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要求对这几套房子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的操作通常比较复杂,不是某人认为哪部法律的几条规定就可以认定案情的,尤其是涉及刑事问题,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和法院的审判方可定案。
你好;本律师可以代理
从法律上讲,你的抵押权没有成立,不能对抗其他人。所以,你不享有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