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2007年4月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岗位是施工管理,月薪金额8000千元,不含现场补助及房屋补贴),在2009年3月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领导提出工作需延期,待项目完成后回公司待定。2009年6月,项目完成后我按公司要求回到公司上班,我找到部门领导问关于劳动合同的有关事宜,领导回复同意劳动合同续签一年,于是我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找相关同志续签合同,可负责签劳动合同的同志不在,后来我又去过多次,均不在,因此劳动合同没签成。在此期间,公司派我到云南现场去工作,临行前我又到人力资源部签合同,但负责同志还是没在,领导表示先去工作,后将劳动合同寄到云南项目部,在2009年9月下旬,接到人力资源部的电话,她表示把劳动合同寄到项目现场,我表示同意,并要求以特快传递寄来。此后我一直未接到邮件,直到2009年11月30日,我接到关于解聘电话。2010年2月8日我收到公司关于补偿款的短信,补偿金额为13480元(2007-2009年的合同月薪金额8000千元,不含现场补助及房屋补贴),我感觉不对,询问公司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很长时间后在2010年4月才回复,坚持只给我一个月补偿,及额外一个月的工资的,并讲是因我不愿签合同。
请问律师,我现在如何办?我是否可以在找云南劳动部门(我公司在杭州)。请您帮助。万分感谢!
请教了解一下:
我去公司签合同时已超过用工一个月未签合同了,并且给我派到新的工地云南工作,我原合同到期了,我公司是在杭州,我新的工作现场是在云南,是否可以到云南劳动部门起诉?还是杭州?我是天津的,可以到天津劳动部门起诉吗?
我于1995年3月进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刚进厂时没有合同,我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我只记得我们员工对工资待遇和经常加班不满,向公司提意见,没有改善就罢工,于2004年前曾经罢工多次。公司于2004年7月没经过协商就把我们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因担心失业没工作,就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务合同,派
我在一家建筑单位从2002年12月3 日一班,2003年3月订合同。到今天6月30日期满,在7月14日老板故意刁难我做不能胜任的工作,我知道他是要给我下岗,但我还是说我不做了吧,他也说随我自己。第二天我就不上班了,合同时间已到期,但还没有任何手续我在家休息,请麻烦问一下,能得到哪几方面的经济补偿或是工资以及失业保险金
我爸自2008年4月至2010年2月在一公司上班,因出现工伤事故,需要理赔,但他一直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双倍工资问题,是否就是公司应补偿我爸2008四月至2009年三月的工资。
我是2009年12月25日在一家IT行业上班,职位是美工,当时招聘方看完我的作品后认为我能够胜任这个工作,连试用期都是已满额工资计算,我于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正式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最近公司想终止劳动合同,一是找茬说我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可最近来了个美工据说是熟人介绍来的。公司开始的时候已提前30天通知可以不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5年了 (2005年8月至今)合同7月31日到期 ,我不和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能获得补偿吗? 我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给我交纳任何保险,从2008年开始公司没有支付过加班工资 (每个月工作25.75天) 多出4天的加班费怎么才能要到?谢谢
厂里的领导及相关人员未对厂里员工提前提出:厂里裁员或解散之类的话题;现在当日提出裁员或解散;让工人觉得厂里有事做就还对厂里有利用的价值;现如今没事做了;就宣布员工解散;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2003年加入一个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都有签劳动合同,最近一次是2008年7月28日签了三年,到肯年7月28日合同到期。现在由于公司效益不算好,公司方面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给予补偿。请问,现在公司要求解除合同,我应该获得怎么的多长时间的补偿或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