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多次,公安分局和派出所不给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公安机关对我的报案不出具立案或者不予立案通知书,我可否以其行
公安机关对我的报案不出具立案或者不予立案通知书,我可否以其行政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向派出所报案,调查结束后派出所说不予立案,但是不给《不予立案通知书》
向派出所报案,调查结束后派出所说不予立案,但是不给《不予立案通知书》,可以告派出所不作为吗?
派出所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我是否可以去分局行政复议要求派出
派出所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我是否可以去分局行政复议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呢?还是行政复议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呢? 还是直接申请刑事复议,如果都被拒绝了,我是否可以起诉分局行政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呢
派出所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行政复议要求派出所履行法定职责,分局拒绝受理
派出所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行政复议要求派出所履行法定职责,分局拒绝受理,我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分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案件进行受理和调查,这样可否? 而一地的分局已经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所以属于进入了刑诉方面,所以只能要求复核或者立案监督,而不能进行行政诉讼,是否?
请问一下,派出所不受理案件,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1 向分局申请行政复议
请问一下,派出所不受理案件,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1 向分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如果不行,然后提起行政诉讼 2直接向分局申请刑事复议,如果分局拒绝受理,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请问这两个方法那个准确
公安机关2017年6月正式受案,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公安机关2017年6月正式受案,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控告人已在2018年5月行政起诉分局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现在中院的第二次裁决还未下,分局今凌晨非要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给本人。不予立案通知书却要控告人不服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分局申请复议!分局意图?给控告人挖坑?控告人现在该怎么办
2017年上半年派出所被迫受案 公安分局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写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2017年上半年派出所被迫受案 公安分局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写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控告人已在2018年5月行政起诉分局不作为,请求判分局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现在中院的第二次裁决还未下,分局2019年7月10凌晨非要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给控告人本人。不予立案通知书要求控告人不服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分局申请
2017年上半年派出所被迫受案 公安分局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2017年上半年派出所被迫受案 公安分局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控告人已在2018年5月行政起诉分局不作为,请求判分局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现在中院的第二次裁决还未下,分局2019年7月10凌晨非要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给控告人本人。不予立案通知书要求控告人不服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分局申请复议!分局意图?给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