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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合同约定可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一(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我与公司于2013年1月18日签订了一份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的起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2013年4月2日,公司给我出具解除车辆租赁合同通知书,通知书内容为:根据我司与您于2012年12月1日签署的(车辆租赁合同)第10条第一款之规定,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书。公司现提前一个月通知您,公司与您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将于2013年5月2日终止。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第10.1条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可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一(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本条并未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现在公司就以这条来提前通知,并解除合同。我在回函中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对方回答,不需要我的同意,他们提前一个月通知,就算解除合同。请问,在条件合同中,这种做法是否合法?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提问人:hubert.wang
提问时间:20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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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公司要支付什么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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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ai711 已过期 2008-12-24 回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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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用人单位的试用期为两个月,那么如果我想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提前30天书面申报呢?听说新的劳动法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天跟用人单位提出就可以了,如果我提出了要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么?如果我不提前30天书面申报的话我要不要赔偿损失或者毁约金? 那么如果超过试用期就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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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终止合同,是否要书面通知对方

如题,双方签定了合作合同,因一方未及时履行自已的职责,另一方要单方终止合同,通过网上即时通讯工具或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对方是否有效?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吗?

fRm6185 已过期 2011-04-11 回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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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想再做了,我是否可以认为公司和我终止了合同,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是否可以提出经济补偿(工作了7年)7个月工资怎么个算法,4年没有给我做社会保险,能否要求补偿怎么个补法?我有9级工伤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上面的各项费用是否有冲突?望法律专业人士解答,我在浙江宁波打工,05年3月进厂08年4月开始做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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