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我在农村老家买了一套房,合同较简单,就是约定了一些房产附属物的金额和交房产证件付款,后一直没要房产证,现在国家要征收,卖家要回收住房补回我的购房款,但是本人没有同意,麻烦咨询下现补偿应归属给谁。
房子为甲夫妇76年所建,90年城镇私房统一办的房产证,当时未办土地证,93年补办土地证时,甲夫妇上班,其退休在家的父亲乙报了自己的名字,所以土地证是甲的父亲乙的名字,乙94年去世,甲2003年去世,先此房拆迁,乙的女儿提出该房他们也应继承土地证上面积的土地补偿。请问,在拆迁中乙的土地和甲的房产证拆迁补偿要分割吗
基本概况:A君家庭有4口人,2个子女在1995年将户口转到县城,现在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效时间是1997-2027,土地面积是水田2.4亩。1997年调田时,B君(村长)故意将A君应得1.2亩的田填写为2.4亩(把A君两子女当做原农村户口)。此村在2002年将村里的所有水田及公地出租,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A君应该享有2.4亩
本人在广东省普宁市流沙有一平房,现有一建筑商欲承包改建,建好后我可得到一半面积的四层楼房,包房产证,没有土块使用证,请问是否建完了我就对这块地失去了使用权?
我是山东莱州农村一村民,因家里的院子比较大,1989年在院子南半部份垒了一道墙将院子截为两截(南院小北院大),家里的房产证、土地证在1991年确权时仅确权到后来垒的墙,而实际上南院北院都归我家所有并一直使用至今(1953年发放的房产证也能证明),现在我到乡镇建设办公室要求更正,乡镇建设办公室说叫我到镇土管所办,
我是山东莱州农村一村民,因家里的院子比较大,1989年在院子南半部份垒了一道墙将院子截为两截(南院小北院大),家里的房产证、土地证在1991年确权时仅确权到后来垒的墙,而实际上南院北院都归我家所有并一直使用至今(1953年发放的房产证也能证明),现在我到乡镇建设办公室要求更正,乡镇建设办公室说叫我到镇土管所办,
1、土地证为我和兄弟共有,但当初领房产证时,我兄弟去领的,只有我兄弟的名字。现在房屋要拆迁了,我有权利么?有50%么? 2、现在拆迁的人都只算房产证上的面积补偿了,上面盖的劳务都住了几十年了,但是一直不给领房产证。如果按现有的房产证上的面积算,还不够买套小房子安顿一家老小。 而开放商要的是我们的土地
有一老人,今年86了,解放前同住父母房子,因一直未婚,父母去世后,房子登记到其哥哥名下,哥哥去世后,房子又登记到其侄子名下,现房子将拆迁,侄子对他说,他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老人想不通,该怎样帮他,谢谢!
您好!有这么个情况,有一座山,最早是公家的,甲某就在山上种植了竹子,后来公家就把那片山分给你已某,当是分山的时候有口头协议,说有竹子的那些山要归甲某所有,但是没有书面的证据,先在问题是已某把山上的竹子砍了,甲某要求已方赔偿竹子的钱,乙方不肯,请问甲方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我在2003年买了一套公产房,现以改私产,有房产证,没土地证。
问题是:卖给我房子的是离婚的,女方卖的,合同写的是甲方代理人。现在男方来找我,说他不知道卖房子。他要要回房子,请问:在法律上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