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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3年买了一套公产房,现以改私产,有房产证,没土地证。

我在2003年买了一套公产房,现以改私产,有房产证,没土地证。 问题是:卖给我房子的是离婚的,女方卖的,合同写的是甲方代理人。现在男方来找我,说他不知道卖房子。他要要回房子,请问:在法律上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AK3(黑龙江-伊春)
提问时间:2010-07-22 10: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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