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施工队把我公公家的温室大棚意外砸坏了,我公公在和他们交涉时被打伤了,现在医院,已报警(乡级派出所)。可警察似乎有些不作为,迟迟没有得到解决。这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可以向县一级报案吗?
因做生意,被人殴打治伤,现在基本康复,医生说可以出院,但出院后还要调养2个月,才能做鉴定,初步了解是轻伤,我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的案情,在赔偿问题上,有何标准?
肇事者为躲避横穿马路的小女孩撞伤我妈,一审法院判肇事者负全责赔偿后在向引险人追偿,肇事者以紧急避险为理由上诉。应由小女孩赔偿。小女孩找不到了,请问是否是由小女孩赔/找不到了,是否该由肇事者赔,法律有规定吗 没有经过交警部门,当时没报案
肇事者为躲避横穿马路的小女孩把我妈碰了,当时没报案肇事者给看的。医院里漏诊了。我把肇事者和医院以共同侵权告了,因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审法院判肇事者负全部责任,赔偿后在向引险人追偿,肇事者不服以紧急避险上诉。民法129条规定应由引险人负责。他说不应该他赔偿,受害人应该向引险人索赔。请问法律是否是这么规定的/
帮朋友找别人理论的时候,被对方拿刀砍了5刀,脸部有12CM左右的伤口 ,报案后警方找不到对方,现在自己应该找谁索要赔偿! 对方是东北的,姓名都是假的也没照片,医药费是朋友全部承担还是我们分担 比例又是多少?
3个月前1楼着火,电线被烧火,后来电业局来人都接好了,之后我家就发生过几次触电,都是家用电器带电了,碰一下也就没事了,直到上个月,我手去碰暖气导致触电达15秒钟,后来把电闸拉了我的手才下来,现在是3度烧伤,做的植皮手术,前几天做来电工检查我家电路,发现电闸关闭,接地线还是有电,而且检查别人家也是这种情况,
我弟在与对方商谈事情未达成一致,对方三人我弟只有两人;双方动起手来,对方用刀将我弟手臂肌肉砍裂手筋砍断,小腿骨打裂,脸和脖子各有一刀。事发后派出所并没有抓人和拘留对方。现在我想咨询几点1对方是否以够成犯罪需拘留2对方都把人砍得住院了为什么派出所不拘留人?是否合法?3人身伤害赔偿的程序有哪些?可以要求赔
故意伤害致人十级伤残,被害人户口在农村,人在城镇居住、生活十年以上,但之前没在派出所办理人户分离登记(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属同一镇),请问这种情况残疾赔偿金能否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