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反悔,并以下述理由索回订金。合理吗?
律师你好:我在福建省漳州市有一套二手房,去年签订了买卖合同,出售给买方,签订合同时,我收取了一笔订金。 我这套房子,已取得房产证,并且没有贷款。但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暂未办理土地证,按当地政策,仅有产权证也不能过户。这些前提条件,买方均知悉(我有录音证据,可以证明买方事先明确知道暂时不能过户,但仍确定要买的),所以我们签的买卖合同,是约定双方去公证处做公证,来完成交易的。 至于合同上对于做何种“公证”,没有写得很清楚,并未注明是合同公证、还是产权公证。如果是产权公证,因为受土地证的牵连,确实做不了;如果是合同公证,则是可以做的。 不管怎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反悔了,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我退回订金。他的理由是“这属于不可抗因素,双方均不属违约,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但在我看来,这并不属于不可抗因素,因为买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此情况完全知情,因为我们周边几个小区均没有土地证,照样有办法可以交易的。他完全是因为自己变卦,而找的一个借口。 我的问题就是:如果买方起诉的话,他胜诉的把握大吗?他如果一审胜诉了,我有机会翻盘吗?
上个月和一个买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付了1万元定金。这个月要做资金监管了,买家家人说买家本人得了精神分裂症,在医院,要我退还定金,或者等买家病好出院再爽约,这样是合法的吗?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买方失约,卖方已经收取定金,中介要卖方付中介费,而且,卖方三证扣押在中介,合同上写有“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后,因任何一方违约造成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则由收取违约金的一方承担甲、乙双方约定的中介费。”我现在不知道,我到底怎么付中介费,中介要让我按合同上的全额付。 那我的
买卖双方已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付定金,买方反悔,是否返还定金?
买卖双方已签署车库买卖合同,买方已付5000定金,想要买下来装修并租出去。可是随后发现,由于邻居态度强硬,不让施工,没有水源,如想接水还需要挖沟花费巨大,所以买方反悔。请问买方能否要回定金?
签订自拟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在未过户的情况下将房屋信息交给中介挂在互联网上出售是否属于违反合同?
我有自住房一套出售,与买方商谈购房时,其是以个人自住名义和我谈妥交易,并以其本人名义与我签订了我们双方认可的自拟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是出卖给乙方(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以其需要办理贷款为名,要求我去贵阳公证处签订了一份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大致意思是:我(卖方)需要卖房,现委
《房屋买卖合同》被二审法院判决无效,买方有过错,请问买方能向卖方索取房屋升值款吗?
买方明知房屋是夫妻共同房产,明知卖方无独立处分权,故意与无独立处分权的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该合同被二审法院以买方非善意购买,判决合同无效。作为有过错的非善意购房者,能获得房屋升值价款吗?(备注:缔结合同时,有三方,即买方、卖方、房屋中介。买方明知卖方无独立处分权而故意与之交易,卖方存在无独立
《房屋买卖合同》已被二审法院判决无效,买方有过错,请问买方能索取得到卖方房屋升值款吗?
买方明知房屋是夫妻共同房产,明知卖方无独立处分权,故意与无独立处分权的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该合同被二审法院以买方非善意购买,判决合同无效。现作为有过错的非善意购房者,能否获得房屋升值价款吗?(备注:缔结合同时,有三方,即买方、卖方、房屋中介。买方明知卖方无独立处分权而故意与之交易,卖方存在无
各位律师好!我之前在中介登记卖房,后来有认识的人(不是太熟)说他女儿的同事要买,我们见面谈了,并且收到了他们的“订金”(当时收条是他们写的,用的是“订”字)2万元。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不打算卖了,对方要求我们返还双倍订金,并支付他由于提前取出用于支付部分房款的80万元损失的定期利息,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买方能向有过错的卖方索要房屋升值款吗?
买方明知房屋是夫妻共同房产,明知卖方无独立处分权,故意与无独立处分权的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该合同被二审法院以买方非善意购买,判决合同无效。请问作为有过错的非善意购房者,向有过错的卖方索要得到房屋升值价款吗?(备注:缔结合同时,有三方,即买方、卖方、房屋中介。买方明知卖方无独立处分权而故意与之
房屋合同说是整套房屋租给我,房东却因私人理由强占一个房间放东西,还时不时的趁我不在家过去,请问这合理
我一个女生,自己租房,租房合同定了半年,清楚写明整租三室一厅,因为太急没看房就进去住了,才发现有两个房间房东用来存放杂物,其中一间还自己上锁,当时觉得我自己住没介意,可后来房东老趁我不在家来拿东西,在家时也过来,我觉得很不方便,我是不是可以合理要求他空出房子给我呢?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关于利息损失和房屋差价损失,有过错的买方能兼得吗?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关于利息损失和房屋差价损失,有过错的买方能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