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毁坏祖坟,不小心踩坏作物,我们以破坏财物罪刑事拘留,在线速等。
2012年 3月`承包商在承包本村的土地开荒过程中,不注意铲平邓氏家族的坟墓,之后没有给我们任何通知。并且直接推掉了我们几十座祖坟。我们发现之后,`多次找承包老板协商如何处理坟墓之事`但承包商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协商无果,承包商一直未出面,承包商的态度让我们村民一度愤慨。最后,我们几十人前去他的承包地,愤怒之下,一些村民踩坏了他的一些瓜苗。之后,他们报警,但是警方一直未出警前来调解,只是观望我们的态势发展。在我们的几经协商之后,我们村终于和该承包商和平协商,在村
委以及镇政府的人员见证下,签订赔偿协议书,一共赔偿我们修复坟地资金25万元整。然而,以后事件就此平息。没想到,今年春节过后,3月末,警察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前来抓走本村6名村民。至今羁押已经达到15天,目前没收到任何检察院的逮捕令,公安局一直未放人。请问,现在公安局一直没有放人,也没有检察院的逮捕令,而一直拘留我们村村民,是否已经违法?还有,我们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而且,在被抓走的人当中,根本就没有踩踏该承包商的作物,公安机关一直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拘留,这正当吗?到现在为止,公安机关又以敲诈勒索罪的名义,说我们的村民敲诈勒索该承包商。但是,我们在与该承包商协商过程中,并没有施以任何威胁的过激行为,协议书也是在村委会和镇政府的见证下,和平签订的,请问,这样的行为叫敲诈勒索吗?同时,我想问的是,这份调解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
我们是六个人一起承包砍伐树木,工作时我不小心误伤我们的其中一个人,我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我们是六个人一起承包砍伐树木,工作时我不小心误伤我们的其中一个人,原告把我们五个人和老板(发包方)都告上法庭,要我们赔偿14000多的赔偿金。现在法院基本判定我要赔偿60%以上的赔偿责任。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我哥哥去小店买饮料,拿50元钱,小店找他40放在柜台上,这时来了一个喝醉了的流氓买烟,顺手将我哥哥的40元钱拿去。还拿了一包烟,小店老板叫他给钱,他说已经给了,还将小店老板打倒,小店老板夫妻二人都是残疾人,生活也不容易。我哥看不下去,就说你确实没给钱,还拿去了柜台上的40,那个醉汉就一拳打到我哥鼻子上,鼻子
1、张某是否涉嫌破坏公私财物罪?2、李某以在约定债务到期前被张毁坏房屋为由中止给付张房款正确吗?3、
李与张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房产归李所有,李在11月30日前给付张房款8万元,张同时搬出房屋。11月4日李发现房屋被损坏,随即报警。派出所以张没有构成刑事犯罪为由建议李起诉。 之后,李以在约定债务到期前被张毁坏房屋为由中止给付张房款。 两年后,法庭判决张赔偿李房屋毁坏损失7950元,而以李没有在离婚调解书
持械入室伤人且破坏他人财物会追究刑事责任吗,最重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我老公喝醉酒后上门讨债,情绪激动下砸坏了债务人家里的桌子跟镜子,并且持刀威胁债务人,当场还殴打了债务人,当晚伤者已做鉴定,属轻微伤,我们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我朋友3次持刀抢劫他人财物 现在被刑事拘留 请问要座多久 未满18
经查,其中有涉案人员的手臂上纹有“狼头”刺青等重要体貌特征。相关警种根据线索联袂作战,一张严密的大网随即撒向这个抢劫团伙。10月24日22时许,在四会城区龙江路,3名染黄发的男子进入了便衣大队民警的视线,而其中1人的手臂就纹有“狼头”刺青。民警对这3名男子进行严密监控,并随后抓住战机将其全部控制,当场从其中
二个月前,我弟弟过生日,请朋友在深圳沙湾的一家夜总会唱歌。九月八号中午十三点三十分左右,沙湾派出所一民警将我弟弟弟,媳从租住房带至沙湾派出所。九月九号中午十一点多,我们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派出所一保安告诉我们:他们涉嫌抢劫,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后我们经多方了解,当晚夜总会大门前发生了打架斗殴[其中一方
私自拆除妨碍他人经营的违章围墙,警方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进行刑事拘留
事发:福州市晋安区 房东背信弃义在我承租的店面前方4米处建起道50米长高3米的简易铁皮围墙,从今年6月初建好,使我店无法正常经营。本人6月初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至今未判。也向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多次诉求,9月6日回复(榕证办(2012)176号)对该违建业主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之后,房东在9月22日凌晨又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