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开办了一所小型艺术培训学校,主要针对小孩舞蹈以及乐器培训,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后向B转让5%的股份.此后又向C转让20%的股份并签定入伙协议和股权转让书且三人均签了字.股权转让书只有A与C的签字,上面写明A向C转让股份价格为5万元,但实际中A与C口头商定C实际出资为2万元,但没写下书面材料.
此后不久A个人向C借款6万元并承诺于指定期限前偿还.指定期限到后,A未偿还欠款. C与A协商决定终止合作协议并签有协议终止书一份, A同意退还C已出资2万元,但合同终止协议书上B未签字.
此后,C多次索要欠款无果的情况下威胁A将起诉, 结果A先行起诉了C, 起诉理由为两人所签定的合同终止书无效,理由为B未签字,同时要求C补足股价转让资金3万员元.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和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
1. 请问培训学校是否有权转让股份,有没有这种说法, A的行为是否合法?
2. C是否需要补出3万元?
3. 合伙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或登记, 如果未进行公证或登记, C是否有权不执行
4. 请律师提出建议!!
借款有借条
本人于04年就读于沈阳市一专科院校(三年制)。差半年毕业的时候。在该校升本(两年)。学的是法律。也就是在没有拿到专科毕业证的时候就读本了。学院有过这样的先例。有不少人都这么读。后来专科和本科毕业班按时下发了。可是本科证在网上查不着。。我们这些学生就去找学院解决。现在大部分都能查到了。据说有28个人还是查
問下哦,我有套房子現在借在外面,租期2年,現在過了5個月,同時房子這個月我已經賣了。賣之前跟房客說過,他提出再給他借一套,是否可視為他放棄優先購買權?今天去跟房客談,他要求我陪接下來19個月房租的50%作為違約金,一共8000多,同時出搬家費2600,並且還給他雙倍押金。他這個要求合理嗎?租賃合同上寫的是我提出收
我在一家公司里做业务员,当时说好做成一笔生意就有提成,结果我做成了一笔,经理说年末才发呢,现在我家里遇到了问题,我只能辞职,还差两个月就过年了,可是经理说那个提成不能给我.我们并没有签什么合同,想想真是够亏损的,可是我们新毕业的有什么办法呢,找工作太难了,当初,有个地方要我们就不错了, 还敢提什么合同的事?可是就这
本公司之前是国有,在98年改制之后转为私有企业。之前有员工在公司有3万元的股份,且该员工尚欠公司10万元的货款,改制后该员工离开企业。但是如今要来公司取走这3万元,请问是否有溯及力?如果有的话,公司是否也可以索要当初的10万元货款?
我不久前签了份股份转让合同,是学校边上的一家小酒吧。签好后发现49%的股份根本不值那么多钱,我被坑了。想跟他重新签,他说我违约的话要付20%的违约金。那家小酒吧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合同上也没有工商局的章,只有双方签字。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