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求法律援助--培训学校能否转让股份?
求法律援助--培训学校能否转让股份? A开办了一所小型艺术培训学校,主要针对小孩舞蹈以及乐器培训,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后向B转让5%的股份.此后又向C转让20%的股份并签定入伙协议和股权转让书且三人均签了字.股权转让书只有A与C的签字,上面写明A向C转让股份价格为5万元,但实际中A与C口头商定C实际出资为2万元,但没写下书面材料.
此后不久A个人向C借款6万元并承诺于指定期限前偿还.指定期限到后,A未偿还欠款. C与A协商决定终止合作协议并签有协议终止书一份, A同意退还C已出资2万元,但合同终止协议书上B未签字.
此后,C多次索要欠款无果的情况下威胁A将起诉, 结果A先行起诉了C, 起诉理由为两人所签定的合同终止书无效,理由为B未签字,同时要求C补足股价转让资金3万员元.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和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
1. 请问培训学校是否有权转让股份,有没有这种说法, A的行为是否合法?
2. C是否需要补出3万元?
3. 合伙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或登记, 如果未进行公证或登记, C是否有权不执行
4. 请律师提出建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ppoll……(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3-04-13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