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有两种情况,需要区别看待。一种是建设单位将工程款如数拨给了劳务企业,而纯粹是包工头心太黑的缘故,私吞农民工血汗钱,溜之大吉。这样的包工头和劳务企业,不仅应被逐出首都建筑市场,而且应被驱逐出全国建筑市场。不然,即便他不在北京坑蒙拐骗,还有可能到其他省份重操旧业,祸害农民工。另一种情况是,建设单位不按期将工程款付给劳务企业,造成劳务企业资金链断裂,进而使雇佣的农民工无法按时拿到工钱。也就是说,不是包工头存心不给农民工工钱,而是上源没水。这样的欠薪,还应该是制度措施不利的问题。 现在,国家对建筑单位的开工准备金定额过低,只要有工程款30%至50%左右的资金就能动工,对开发企业的政策更宽松。如此一来,“钱不够,拖欠凑”,建设单位欠劳务企业,劳务企业欠原材料供应企业货款、欠农民工工钱,则成了家常便饭。预先垫资、层层转包是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层层转下来,一个工程可以转四五个圈。中间转手的大多是“皮包公司”,靠转包牟取暴利,出现问题就一走了之。而农民工是“工程金字塔”的最底层,一旦承包商出现资金困难或携款逃跑,最终倒霉的还是农民工。
“恶意欠薪”有两种情况,需要区别看待。一种是建设单位将工程款如数拨给了劳务企业,而纯粹是包工头心太黑的缘故,私吞农民工血汗钱,溜之大吉。这样的包工头和劳务企业,不仅应被逐出首都建筑市场,而且应被驱逐出全国建筑市场。不然,即便他不在北京坑蒙拐骗,还有可能到其他省份重操旧业,祸害农民工。另一种情况是,建
我与前夫是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已经三年,协议中对方同意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300元每月。但至今为止,对方一分钱也没给过。我与今年三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到现在还是没有结果。我向法院提供了他的联系电话以及家庭住址。但法院每次都声称找不到人。而他本人确实是住在本市,电话也能联系上,只是避而不见而已。法院说让
请问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是先通过派出所再次协商解决,还是直接通过法院解决?
请问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是先通过派出所再次协商解决,还是直接通过法院解决?我有证明人能证明他当初卖我车时含18000的保险,也有我跟他的电话录音,他自己也承认购买过商业险的,但是保险公司里没有他的购买记录和退保记录,如果他再不退钱给我,我可不可以告他诈骗罪?
官司打赢了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交了 可就是执行不了怎么办?该厂说是受当地政府保护 那欠我们的钱就可以不用还了么??? 难道还有凌驾与法律之上的事情么?这都十几年了,我们也是借的钱,现如今每年一家人挣的还不够给人家的利息..
我代课13年,04年离开岗位。离开岗位没有给我任何补偿和优惠政策,我想咨询一下我应怎样做?请给我尽快得我答复,谢谢!
我驾驶单位货车与单位货车对面相撞责任怎么划分,问题如何解决。
我驾驶重车经过右转90度转弯后还需再左转90度向外行驶,在接近左转90度弯时与单位一辆空车相撞,【在每个90度弯只能单车通行两弯距离有15米左右】空车速度较快,我看见后立即停车,制动距离60公分,两车相撞后空车继续行驶4米停下。
我是陕西商洛的,家中共有四口人,妻子,儿子,和一67岁老母亲,现住3间80多年前的土胚房,其中有两间是我大叔和二叔的,本人只有一间,现已面临倒塌,房屋多处漏水,墙体倾斜,裂缝,由于本人经济非常困难,村上曾给办了低保,现在母亲又因车祸致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现在眼看快到雨季,为了全家大小的生命安全,
别人欠我钱,法院已判他还钱,但到日期他不还。 我想到法院申请执行他,但我人不在家,是否可叫自己亲人代为执行?用不用写授权书?如果可以,授权书我签字,以传真形式传给自己的亲人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