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外公去世了,他的遗嘱中写到:他将房子买了得到的45万元,在他活着的时候分给他的子女每人10万元(共计30万元),还剩下的15万元做为他的养老之费,他活着时候就用养老的钱养老,走后剩下的钱就做出分配,但是遗嘱中未写明他生前的存款数额。在这种情况下,这份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2、根据以上的情况看,我外公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因为我老公搞婚外情被我发现了,但他不同意离婚,我也为了孩子同意给他一次机会,为此他给我写了份承诺书,如果再出现同类事件的发生,他同意净身出户,所以财产归我,我们双方的兄弟作为见证人签字盖手印,我老公也签字盖了手印,请问在法律上具有法律效力吗?是否还需要去公证处做个公证?期待你的帮
网吧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位于XXXXXX号的XX网络城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XXXXX号的网吧(XX网络城),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为295平方米。 二、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
夫妻财产约定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和乙方系夫妻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两方财产做如下约定: 一、 双方的婚前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二、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所有收入,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三、 双方婚姻存续期间
已立有遗嘱,遗嘱注明由一人继承,其他法律上有继承权的人是否可上诉申请继承遗产?
您好: 若老人立有遗嘱,遗嘱注明由一人继承,其他法律上有继承权的人是否可上诉申请继承遗产。 唯一继承人为其已故老人大儿子的儿子,为老人的长孙,其在老人在养老院生病期间从外地赶回去照顾老人。而其他人有继承权的子女却未到养老去照顾老人,甚至是探望。 若老人力立有遗嘱指定全部财产有长孙一人继承
由于我家房产是有上一代留下的,房产证也是写着爷爷的名字,奶奶还在世,土地所有权是写着集体的,由于房产是新旧结合的楼,现在想拆旧建新,但是由于有纷争,所以今年就上法庭去打官司,将爷爷和奶奶所属的份额分开,我想请问假如判决结果出来了,分给奶奶的那份,可以由奶奶决定给谁吗?由于这个土地使用证的特殊性质,去
农村房屋,立基人及户籍人员系我、妻子、女儿、父亲、母亲5人。父亲在过世前写了一个情况说明,父亲本人签字,村委会盖章证明。内容是父亲把农村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给了我个人。请问这是不是遗嘱,还有按照继承法规定,个人只能处分个人的合法遗产,那么是不是先把房屋分成5份,其中父亲的一份给我呢?若碰到动迁如何分
公司要求签订的合同 内容主要提出了乙方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以及付给乙方的薪资 下来内容都是乙方违约或者提出辞职要扣除工资的条款 甲方没有任何条款来说明公司违约应该给乙方的补偿 而且没有缴纳任何的社保 每个月只有4天休假 这份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吗 例如:合同要求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否则扣除当月工
如一份遗嘱中没有注明具体的财产明细,只是称“所有财产”,因为我通过查询了解到,一般遗嘱要写明具体的遗产内容的,如果不写明具体内容,那么遗产的分配是否按照“所有财产”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