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嘉定彭封路租了一门面房,大约一百平方,主要从事烟酒蔬菜肉类等杂货生意,各种证件齐全,但是证件是租用人家的,办不了证件。该门面房属于违章建筑,没有房产证,所以办不了证件。但是我和房东是签了租赁合同的,房东是上海本地人,我是外地人。请问如果我和房东的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如果拆迁的话我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谢谢您!
a方向学校租赁了一间商铺,我与a方产生第二次租赁,现合同未到期,学校不再租赁给a方,因此要求我搬离。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未销售货品)是否由a方承担,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可以要求多少赔偿呢?(注:a方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人名与和我签订合同的人名不同,2人是朋友关系,但实际经营者为和我签订合同的人)
我买的是二手房,原来的房东有一份租赁合同在房屋交易的同时顺移给了我,结果现在房屋买卖的手续已经终结,在那份租赁合同还未到期的情况下我能单方面毁约,让租客搬走吗?
2003年,110亩土地。被村里村委瞒着农民与开发商偷偷签订了10年租赁合同(以低于市场价格租赁)。强行推平了农作物,建成了市场。现如今合同将要到期,开发商还想以低于市场价格给予租赁,村民不愿。现如今双方陷于僵持之中。开放商说,如不让他继续租赁,需要村民给予开发商土地上所建房屋赔偿费。否则就让他(开发商)继
我与二房东发生了租赁纠纷,起诉地是否属于不动产诉讼归属地管辖法院的概念,但该法院以我们在合同里有约定以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起诉为由不受理,是否成立,由于该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在外市且路途较远,咨询了一下他们也说不受理,因为争议为不动产理应由不动产归属地管辖法院受理,想问一下我怎么办才可以起诉到他,谢谢!
1、房东在2013年3月23日的门面租金,并未与租房人协商,而门面租金是合同上注明的是以门面2、3家面积相当的随行就市。现房东将上诉法院请求解除2010年-2018年8年房屋租赁合同。 2、此纠纷是因为房东在2010年3月23日将门面转让给租房人。由于2012年租房人将门面转让给他人,对方没有钱接门面,当时对方交了20000元定金。为
03年的时候讲一个厂房租给别人20年,是租村里的2年一个租期,这样签的20年租约有效吗?当时签订时候说是要是占用厂房所有补偿都给租方?租约有效的话这个拆迁补偿是都要给租方吗?要是租约无效我重新签订合同,不加上这个补偿协议可以吗?还有厂房是后来他改建的这个应不影响?
03年的时候讲一个厂房租给别人20年,是租村里的2年一个租期,这样签的20年租约有效吗?当时签订时候说是要是占用厂房所有补偿都给租方?租约有效的话这个拆迁补偿是都要给租方吗?要是租约无效我重新签订合同,不加上这个补偿协议可以吗?还有厂房是后来他改建的这个应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