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2月底入服装店上班的,签署了两年的劳动合同,没给我们交社会保险,以前的老员工也没有交;第二,每次加班都是老板说了算,从来都不和我们商量,不征求大家的同意,我们都是女孩比较单纯,怕失去工作只好没次加班,加班费为没小时5月计算,我该以什么理由,单方面终结劳动合同?谢谢
麻烦请教下关于劳动合同加班费的问题: 我与某国有公司08年续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关于休息的写法是:按标准工时执行,休息日为周日;在劳动报酬项的写法是:每周六的加班工资含在月工资中支付,周日加班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00%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我想问下这样的合同是否
我在公司上班2年了,公司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上保险,法定加班也没有加班费,我应怎么办?
我从07年6月份1号到现在在这家餐饮公司做管理工作,已满两年了,两年中法定假日上班从没给过加班费,也没有给我加班费,更没与我们签让劳动合同。我现在不想再这里工作了,我相通过法律维护我自己的权利,但我有以下几个问题不明白,请教大家: 1,我如果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多长时间可以?60天吗?如果不行,再通过
08年5月8日到现在的物流公司上班,到现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周六上班没有支付加班费,晚上加班也没有加班费,周日加班也没有支付200%加班费,只按照一天的工资算的加班费,我每月工资最早2100,后来2300,今年2月又降到2000(所有员工都降了),现在又加到2300. 我想知道的是现在辞职可以要回一年多周六,周日,还有晚上加班
公司合同中附带了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这样合同是否有效?我是不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没帮我缴保险 公司合同中附带了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其实是公司自己加上去的 合同还附带有竞业限制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赔偿几万块 这样的合同 我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 而不赔偿违约金
劳动合同不规范,合法有效吗?现我要离职,但是公司讲要扣一个月工资。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 甲方:XX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XX 注册地址:XX 经营地址:XX 已方:A。。。。。。(具体的一些A的个人资料) XX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A(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中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宗旨,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
我们在某报社干了5年的发行员,从04年10月左右到现在单位没和我们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一天的休息时间,过节假日也没休息,一年365天天天上班,没有过节加班费,没有法定休息日双倍工资,更没有帮我们买社保,我们集体5人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并且已经接受理当中,仲裁委支持我们的没有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请求和与单位补签无固
辞职之后不给拖欠的工资,在该公司工作的时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上保险,周六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我能连同工资还有加班费其他补偿费一起要回来吗?
劳动合同中规定交社会保险但是公司没有交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的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中规定交社会保险但是公司没有交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的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10月15日转正,但是得11月如保险,10月底想接触劳动合同
公司说给我们入保险了(实际上是要11月才会入,现在没有入),现在(10月26号)是否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