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劳动关系后,补发工资的期间怎么定的?有哪些相关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也约定了违约承担赔偿责任,但没明确。
系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我因单位裁富余人员,被无故除名,2009年10月法院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单位只答应从2010年以后与我 签订劳动合同,也只认可2010年以后的 劳动关系,但不认可我 从1990年参加工作至2010年的的 劳动关系。也 不 补办医保,社保,养老金,更不 要说补发生活费。对我 的 工作安排也是百般刁难,我的 原岗位在市区,现却安排我 去
我以前是在当地一所私立学校任教师,今年春节过后去上班,校长找谈话不让我当班主任了,这样我的工资每个月就减少一半,一气之下我提出不干了,因为我带的这个班今年开学只来了20个同学,有10多个不念了,我认为他们不念不是我这个班主任的问题。学校以前有规定,少一个学生,扣班主任100元钱,所以我向学校提出要假
本人曾借公司2万元,公司还有1万元工资没发给我,我辞职后,公司竟然让我还2万,我的工资就不给我了。有法人录音:录音内容:我问:公司欠我的1万元工资可否从我借的那2万中扣除?法人回答:可以、可以。 另有出纳录音:我问:我代表公司签的合同是不是在你那?出纳回答:没在我这里,在保险柜里。 还有自己拟订的电子版
我们与去年12月,到仲裁委申请要求单位补发休息日加班工资,及补缴3年多的社会保险。在计算日工资时,单位与我们对月工资的组成说法不一致,我们在08年6月前月工资是730元,08年6月单位与我们订立劳动合同,合同上劳动报酬一项里的内容是: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560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
我在一所培训中心当老师 时间是今年的4月21号至7月19号 老板没有和我签订合同 说试用期三个月 在7月19号那天 他就以教学不满意为由 立刻让我离开 我当时说工资的事 就是7月1号到19号的工资什么时候发给我 他说过两天 结果他一直拖着不给 我去劳动局 他们要我出示 在那工作的书面证明 可是我没有和他们签合同 工资也只
我于2010年3月12日经劳动仲裁并公告与A公司恢复劳动关系,但因A公司已逃逸,觉得没有能够执行的可能性,于是于3月15日进了B公司工作。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一年劳动合同。后于4月15日被B公司无故辞退,于是我与B公司进行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为:因我属于“特殊劳动关系”,故不能支持我要求的赔偿金、社保金等请求,起诉
事业单位改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吗?我们有权利要求恢复工作吗
我于2001年改制,属于岳阳楼区卫生局下属的一家医药公司,历属卫生局监管,但是改制时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下岗证、失业证、通过法律的完善,人性化的解决群众的困难,我们职工要求重新恢复工作。
2010年9月18号就职于航天桥附近一家酒楼做厨师。当时签定合同的时候签的是试用期30天,如果在30天内感觉不满意可以辞职,并结算薪水,工作了一段时间感觉有点不适应,想辞职解除劳动关系,酒楼办公室人员说试用期为15天,要想辞职是拿不到钱的,可是我签合同是说30天的,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他们的做法算是欺骗吗?
人是从从事工作的6米左右的高度掉下来的,头部着地,开刀后昏迷了有半个月时间,现在是第26天了,只能睁眼,别的医生都见意我们转到专门的康复医院去做高压氧,但是主治医生是老板的亲戚,说法有些不一样。单位没有给交纳过保险,起先老板交纳医药费很准时的,到现在推脱要我们自己垫医药费,而且也不同意我们转到更好的医
我于去年出了车祸,导致大腿严重骨折,公司不予理睬而起诉要求索赔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现在一审结果是劳动关系成立,问题是现在这个劳动双倍工资的赔偿是否可以拿了?工作认定是否可以做了?具体程序不清楚 请有关专业人事给予回复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