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有以下几条,麻烦您帮我看一下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5、7 由甲方承担,其余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中本来是甲方,房东用签字笔改成了乙方)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之前维修热水器和冰箱上门检测都发生过费用,也让我们大家承担了,只不过三五十块的也就没计较这些,可是现在房东说我们搬进来的时候冰箱是可以运行的,走的时候也应该是可以运行的,要我们按原状还原,她说是我们经常不关冰箱们导致的压缩机损坏,可是她无法举证出是谁,我们大家的想法就是这个室内维修费是我们自己卧室的维修费用,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如遇解决之道,将不胜感激!
我租了一套房子比较旧,带了些家电,都比较旧的,刚租时都能用,但用了几个月就出现问题了,电视没有图像,厕所地面渗水,水管漏水,要维修的话,维修费应该房东出还是我出.合同中没有写明.
室内公用管道漏水把楼下业主屋内设施浸泡,找到物业他说屋内公用管道不是他们管理范围,第一次主管道跑水他们物业给关了,但是把室内主管道阀门弄坏了 导致跑水更严重,谁的责任
我家的暖气管道(在地下埋的)漏水到楼下,物业说管道过了质保期(2年),维修费用由我家负责,我该咋办?
我单位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十几万平方米超市商场等。由于消防系统已老化,急需投入消防维修维保资金。请问这方面资金从何处收取,有无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发生追尾事故,交警的认定书已拿到,定我全责,认定书上写着处理意见是对方车辆维修费由我凭票支付。双方也签字了。由于当时不能立即定损。所以我先垫付了足额押金在对方车子的4S店,现在车子修好了,对方车主提出新车贬值费。并不给我维修发票。请问我该怎么处理。一般这种情况无责方是否有义务提供给我理赔的所有材料 如
我们居住的是老小区,污水管走的都是室内卫生间,现在污水管总小水在3楼破裂了,物业说这个不属于公用设施,他们没有维修义务,这个说法对吗?
已有12年房龄大产权房,室内进水管阀门管道锈蚀,请物业维修更换,请问维修费用是由业主自己出呢还是由物业从维修基金里出? 维修基金主要用作哪方面的维修支出呢?
3楼的厨房下水管道在2楼顶部安装着,一天管道锈破,漏水到2楼家中,2楼家中长期无人居住,3楼也毫不知情,给2楼造成的损失,该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