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在首都机场工作多年的一线员工,2008年-2011年4月这段时间是和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签的,由于股份公司经营模式转型,把我们转到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管理分公司,我们的合同是和派遣单位签的,合同是和融德人才咨询有限公司签的劳务派遣工,物业公司不知道是否为了逃避7月1新劳动法,4月3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说是公司由经营性转到管理型,又把我们转到融德的下一家外包公司从新签合同,具体是公司叫什么名字并没有告知我们,说是工资、待遇都不变,没有任何文字性的东西,现在只是给予我们进行了一定的经济赔偿(今年2月份往前推一年的总工资除以12乘以要赔偿的月份在乘以2)对于我们合同没到期的员工进行2倍的赔偿,公司可以这么做吗?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我们该怎么办?
我是某停车场的一名受雇员工,目前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而且停车场的安全措施非常不好,请问如果我当班期
我是某停车场的一名受雇员工,目前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而且停车场的安全措施非常不好,请问如果我当班期间如果丢失车辆我是否需要赔偿。
本人进一家公司有3个月零6天,公司一直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且在今天突然口头通知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请问我要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本人2010年1月4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3800.转正4200. 都为到手工资。合同上盖公司业务章。 入职后一周内,老板又给我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试用期2300.转正2500. 合同上盖公司公章。 四金部分根据2500来缴纳。 转正后工资条显示 基本工资 2500 津贴 1700 实际支付 4200 养老金 -275 公积
怀孕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来上班,构成旷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我公司有一员工,9月底因为怀孕,说反应很大没办法上班,打电话过去联络过,让她按程序请假,也答应了。10月中来公司一趟,说自己身体状况不好,但不想离职。后来自己把社保转出去了,然后就再也联络不上了,现在公司准备以旷工除名
我公司由于重组,新公司即将注册但尚未注册,公安部门刻制的印章还没有,但公司内部使用的电子印章已经可以使用,请问为确保老员工权益,可否在公司注册之前先用电子印章与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此举对将来老员工退休是否长远影响,对公司正常纳税时候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