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广州花都某小区的业主,因新房装修事情,物业经常说我们违规停水停电导致装修工作无法开展,我家是客厅阳台是内阳台,但阳台的面积几乎跟客厅一样大,而且客厅太小了连沙发也放不下,于是我们就把间隔的那个推拉门向外移了一点,那个推拉门也不是什么承重墙之类的,如果不移的话实在住不下啊,物业就说我们违规,天天停水停电,而且有意无意叫我们给红包。之前房地产商都说可以移的,但要验完楼才能移,但房管局迟迟都没来验楼。还有一件事,就是开发商还没验楼就已经把房都交给我们业主了
商务楼内(某公司),有债主上门(公司)讨债,声称讨不到钱不出公司,该公司员工是否有权让物业把其赶走?
商务楼内(某公司),有债主上门(公司)讨债,声称讨不到钱不出公司,该公司员工是否有权让物业把其赶走?!越详细越好,谢谢!
原来的防盗门不够安全,有些货损,想趁装修更换此门 装修前在物业登记过,未签署任何协议条款什么的,也没出示或告知过任何相关注意事项 问:物业是否有权干涉我更换防盗门? 物业是否有权阻止我的装修进度,停电停水等? 如果物业没有明确条款限制我更换防盗门,那么法律上是否有相关规定? 总结,我更换防盗门是
2006年本人与小区物业公司发生侵权纠纷,之前双方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纠纷的情况是,本人接收所购买的商品房后,要求物业公司给房屋通水通电,以便于进行装修。可是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在装修前必须缴纳500元的装修管理服务费,才同意给通水通电并给予办理装修登记手续(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双方约定有如
因与租户解除了租赁合同,但租户一直未搬离,业主是否有权要求物业停水停电,物业是否有义务按要求执行?如果物业不做的话业主可以怎么办?
大家好,我住在北京天通苑,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小区。本单元的地下室一直没人买,但今年年初本单元的一户居民买了地下室。据我了解,地下室应该属于公摊面积,既然是公摊面就应属全单元居民共同所有。那么,现在物业出售给这户居民是不是损害了其他居民的利益呢?物业有权出售吗?如果没有,我应该向哪里投诉???谢谢,希望
本人于南宁市某小区临街铺面二楼租赁经营保健按摩项目,小区另有正门出入口,(为小区业主出入).我租赁经营的物业为另一楼梯,二楼有两家美容院及本人租赁的物业共三家经营场所,现物业公司以为小区业主安全考虑,限制我的经营时间,只能到晚上11点,作为保健行业的经营,严重影响了我的利益,(与物业协商,只能经营到晚上11点)请问物
我家小区楼底下是商业街,也就是商住两用楼的那种,一楼是商业街,二楼是储藏室,我家住住宅的二楼,但是我家阳台那个位置非常容易攀爬,任何一个人甚至是女性都可以经由阳台爬入房间,阳台上给配的门是那种玻璃门,锁是没有任何防盗功能的锁,而阳台因为正好面对商业街,所以物业不让换门。前期入住装修之前,考虑到安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