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物业恶意停电停水
物业恶意停电停水 我家小区楼底下是商业街,也就是商住两用楼的那种,一楼是商业街,二楼是储藏室,我家住住宅的二楼,但是我家阳台那个位置非常容易攀爬,任何一个人甚至是女性都可以经由阳台爬入房间,阳台上给配的门是那种玻璃门,锁是没有任何防盗功能的锁,而阳台因为正好面对商业街,所以物业不让换门。前期入住装修之前,考虑到安全问题,一是因为特别容易攀爬,二是虽然有楼宇门,但是一楼商户的门头间有门可以直接通入楼道,并且,商户聘用的店员都住在二楼的储藏室那里,所以人员比较复杂,基于这些安全因素考虑,在装修之前,我们特意去物业咨询可否在阳台加防盗网,物业回复,可以门的位置加防盗网,但是当时是口头的询问和回答。
现在已经装修入住了,结果物业说我们在阳台加了防盗网,这是不允许的,要求我们必须撤了,我们不同意,因为这是经过他们允许的,结果他们今天下午给我们停电停水了。请问:
1、物业的这种停电停水的行为是否是不允许的?
2、我们在物业允许下安装的防盗网是否可以不撤?
3、如果防盗网必须要撤的话,如何保证安全,可否跟物业订立合同或者协议?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iris_v(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0-05-17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