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家原国有客运企业有劳动关系,这家企业2003年用旅客运输权与另一家企业重组,更换了企业名称。当时未在岗职工的档案被交通局保管起来了。由于原企业没给交社会保险,我想找这家重组的企业负责,不知有没有法律依据。
2000年进厂,2006年6月公司老板又注册了一新公司,两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员工被更换了新公司的上岗证,工作的地点、岗位和主管领导仍然和原来一样,而且公司也没有公示原有员工算新公司的员工,我们就以为只是更换了厂名而已,并未引起重视,现在2年多了,请问: 1、目前的劳动关系怎么认定呢?经济补偿金的工龄怎么计算?
我于90年12月参加工作至2003年九月因为单位改制到另外一个部门,签订五年的合同,到2008年九月到期后至今就在没签订合同。工龄快二十年了。2010年1月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说因为整体转换。想问一下这样做合法吗?解除劳动关系我最多能拿多少赔偿金?该怎么算?急切请教!急急急!!!
我和单位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但我在2007年12月3号因病需要手术住进了人民医院,手术后五天出院,主刀医生建议休息一个月。我也按规定向单位履行了请假手绪。 一个月之后,也就是2008年1月8号,我痊愈后回单位上班,单位一直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2009年12月31日单位突然通知我,让我和一家名叫《劳动代理
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赔偿应从哪一年算起,和计算的方法?
律师您好! 我从05年开始在公司上班,最近身体不好向公司请病假(有病假证明的),现在公司突然以我旷工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双倍的赔偿?赔偿金应从05年算起还是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算起? 如果赔偿金应从入职之日算起的话,那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2005-2010年的5年都按08年《劳动合同法》规定
律师您好!我2005年起在一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非法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我想请问一下,在无签合同的情况下,我要怎样向公司要求赔偿?(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无签合同的情况下,对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具体规定?)请给我提供下具体的法律法规名称,谢谢!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不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政府是否可以限制我们的一切?
我们是陕西省子长县粮食系统的职工,二00六年七月份政府突然说对我们粮食系统要改制,我们来政策的内容都不知道,然而限制我们在一个周内签解除劳动关系,在我们不知内容的情况下,我们部分职工就没有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这样以来政府就停止我们的一切:工资,养老金、医疗等,还限制我们不能参与政府出台的公益岗位,这
我们与去年12月,到仲裁委申请要求单位补发休息日加班工资,及补缴3年多的社会保险。在计算日工资时,单位与我们对月工资的组成说法不一致,我们在08年6月前月工资是730元,08年6月单位与我们订立劳动合同,合同上劳动报酬一项里的内容是: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560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现在另一家单位上班,可不可以和其签劳动协议。
我在同煤集团工作,目前招聘在一家公司,可不可以和现工作单位签劳动用工协议或其他形式用工协议,以什么形式。
我与一家原国有客运企业有劳动关系,这家企业2003年用旅客运输权与另一家企业重组,更换了企业名称。当时未在岗职工的档案被交通局保管起来了。由于原企业没给交社会保险,我想找这家重组的企业负责,不知有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