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一对夫妻离婚了,可是男方不放过女方,会时不时的去找女方或者故意伤害殴打,甚至一次比一次严重,造成女方身心恐惧,女方已经抚养两子女不要一份财产,男方说患有精神分裂症为理由,经常性的突然袭击女方,连当地110都没办法,我想问下可以怎么解决才好?
律师您好;我是05年10月我前妻把我起诉到法院离婚,由于双方感情和经济问题,06年12月份判决离婚的,根据判决书上的内容,我前妻应付给我现金4.9万元,和部分股票,因为里面牵扯到孩子的抚养费,我当时没申请执行,一厢情愿的因为就算作孩子抚养费了,(每个月600元),双方就此了解,孩子她把名字也更改了,也不让探视,孩
在离婚时因为房产证是他的名字,房子判给了他,他支付我购房款的一半,因为他没有支付以及孩子也没有给我,我一直居住着这座房子三、四年,后来我因为经济困难就转让给了别人,当时也没有更改房产证,又过了三、四年他又来主张他的房产证的权利,要求别人搬出房子,请问我应该如何解决得到法律支助处理这件事情,判决他的房
在离婚时法院认定了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房产证是他的名字,判决时房子判给了他,他支付我购房款的一半和所生孩子归我,但是六、七年来,他没有支付购房款,同时孩子也没有给我,我们双方都没有在判决生效期申请强制执行,我至今一直居住着这座房子生活了六、七年,现在他要求我搬出房子也不给我孩子。 请问:1、他还
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的父母准备离婚,原因是她父亲爱赌,然后在外有了女人,现在的关键问题是,离婚后怎么分家,家里共四个人,一个妹妹,因先天性原因无自立能力,家里准备拆迁,请问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急切需要帮助
我,女性,32岁。我与丈夫离过婚,通过法院办理了离婚证,后来因为感情问题我们又在一起,但未补办结婚证。几年过去了,我发现他对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我不想继续这种生活了,所以想离开他,但我有些顾虑,因为我们虽是事实婚姻,但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我们现在的状况:2个儿子,一家门店,共同财产总计有12万左右。
我来自湖北宜昌,与丈夫结婚快8年了,婚后育有四岁的小孩,一直与我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小孩也是随我姓。2005年为了生计丈夫南下务工,一直持续到现在。去年10月我开始发现丈夫有些不对劲,也没太在意,因为他在外面这几年一直按时给儿子和我寄生活费,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2010年过完年以后,我发现越来越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