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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 我,女性,32岁。我与丈夫离过婚,通过法院办理了离婚证,后来因为感情问题我们又在一起,但未补办结婚证。几年过去了,我发现他对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我不想继续这种生活了,所以想离开他,但我有些顾虑,因为我们虽是事实婚姻,但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我们现在的状况:2个儿子,一家门店,共同财产总计有12万左右。我现在不想要儿子,2个儿子也愿意跟着爸爸,所以我想把2个儿子都给他,12万的财产我也不要了,我想和丈夫立个协议,内容就是2个儿子都归他,12万共同财产也归他,我以后不对2个儿子提供任何抚养费。您看我这方法可行吗?我这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ujial……(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07-15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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