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听说也是优先支付拖欠的工资的,可否告知依据那个法律条例呢?
举个例子:员工A在B单位上班,其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30日的工资应该在什么时间区间范围内发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有的人说是应该在2011年10月1日至30日之前。请问是那些法律法规支持了这个说法。注:区域限制在广东省非深圳地区。
企业老板无能经营,举债无数,为了逃债,转移资产到个人账户,在等待破产后,是否就可以把所欠的员工工资都不用偿还?按照破产法顺序,他已经没有资产清偿。因为他的所有明确的固定资产都已经抵押给银行或者高利贷者,但实际有人查明他个人账户有钱,那么员工是否可以拿到所欠近半年的工资?
在一家大企业上班,从事销售行业,从培训那天算工资,2012.12.12开始至今以种种借口拖欠工资,由于当时交有工服押金800元,培训费960元的承担问题,无法离职,以至于现在影响正常的基本生活,请问有没有什么办法?
我主要是想知道,公司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我应该依据什么法律进行要求经济补偿,因为之前有个要求25%的
我主要是想知道,公司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我应该依据什么法律进行要求经济补偿,因为之前有个要求25%的经济补偿,不知现在是什么标准?
请问一个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因非法融资罪被法院判刑5年,现已在监狱服刑。而公司及法人目前资不抵债但没有履行破产手续,其公司的土地、房屋、设备均已抵押给一个银行贷款,并且贷款也没有还,银行已通过法院对其抵押的财产进行拍卖中,估计不够还欠款;我咨询就是:该公司及法人还拖欠我的工资,我
现无合同、有工资条。约定发工资日以没钱为由欲拖欠。。。我该以那条法律为依据向老板索要???
劳动合同早前以更换为理由收回一直未重签。。一个月前老板以无力支付工资为由以短信形式通知离职。。。在约定发工资日以没钱为由欲拖欠。。。我该以那条法律为依据向老板索要??? 而且以前离职员工都要拖好久。。。
我于1993年参加工作,属集体企业。但正式劳动合同从1996年才签订,2000年企业安排下岗分流,未安排工作,自己外出打工谋生至今。2007年企业通知我们回厂签订协议,申明自己自愿与企业脱离关系,我们被强行照办。自2000开始养老金由本人自己交纳。现在企业宣布破产清算,但给我们算生活补助从96年到2000年,每年900元;养老
我所在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拖欠我们20人工资款15万元,经劳动监察部门裁决限期支付。但企业资不抵债,老板也杳无音讯,企业的机器设备约5万元现被法院查封,但法院说这5万元要支付给房东房租费和水电费,我们的工资因企业无资产无法执行,要求我们找当地政府解决。请问下一步我们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是什么的,另按照规定,
请问,工伤后单位不让上班,停工留薪期后的工资怎么算?有何法律依据? 可否适用《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 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
因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之后的工资,是否有法律依据?
因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以快件形式寄出,公司已收到,之后员工进行工作交接,时间持续1个月,现单位提出从单位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公司不再支付员工工资,因员工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使后面有交接,也是必须的,不支付之后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