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遗产继承官司到了比较重要的阶段,我要求进行笔迹鉴定了,笔迹鉴定中心要求提供对比材料,此时我申请法院调取了对比材料,材料大多是90-94年的,但遗嘱是97年的,笔迹鉴定中心因对比材料的时间问题,需要我提供同期的对比材料,经过多次了解,老人在97年和99-01年分别有过签字的东西,分别在医院病历里和邮政储蓄的取款
我是邮政储蓄银行营业员,用户汇款,因电脑系统不好使造成多汇一笔业务,用户发现后马上就取掉了,请问律师
2010年8月8号,这位用户来我窗口往省外汇三笔款,第一笔7000元汇款成功,第二笔4400元发送的时候电脑不动了,过了一会自动反回桌面了,我查了一下末笔业务,但是末笔业务还是7000元,我又打了一份轧账单账是对的,既然这笔业务没汇成功,我就又汇了一笔4400元的汇款成功了,第三笔汇3500元汇款成功。过一个小时后轧账后发现
家人在2010年5月份在邮政储蓄存入4000元现金,当时没有看单据就在上面签字确认(因年纪较大,在这方面经验不足造成)。昨天在取钱的时候,才发现上面的钱不对,显示的那天只打上去了2500元,这样就造成损失1500元整。而当提出我们查看录相时,对方提出录相只保存1个月。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是邮政储蓄的一名客户,本来是开通了短信提醒功能的,每次取款,存款都能收到短息提醒,但是就在前几天,我去柜台取款,这一次奇怪的发现没有收到短息,我急忙问柜台工作人员,然后惊人的发现竟然我绑定的手机号被修改成另外一个我从不熟悉的号码,我马上问原因,他说只能查到X月X日被修改的记录,于是我马上拨打了那个不
邮政三方联保,有一方由于各种压力自杀了,现在就还这自杀那一方没还完。邮政起诉我方和另一个还完款的人,让我们两家共同还剩下的。自杀的家人还在,房子财产都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邮政方面是不是有错?
在邮政储蓄存款被误导买成了人寿保险,想把钱要回来。该怎么用法律来解决?
我妈妈退休工人2009年在邮政储蓄存钱时,被大厅工作人员说可以办理零存整取的业务,(当时没说是保险)就以为是银行的存款业务,存五年每年两千,属于零存整取。所以就办理了,当时就存了两千,那邮政储蓄人员还很热情的拿着我妈的退休折子到窗口给办理,也没叫我妈妈看清单子(我妈妈年纪大了老花眼)就说在哪那签字。我妈
2010年4月5号,我和几个好朋友用营业执照向邮政储蓄办理三户联保项目。是小额贷款。10月3号,有一个人做生意亏本了。躲到外地去了,还余2万多没还,银行已经向法院起诉,传单以下。那个人是否要去坐牢?
去年因创业需要,通过中介向邮政储蓄贷款10万(向中介付了7%的费用),是三户联保哪种(每个人10万),三个月一期,一年四期。第一期到期时大家都没什么问题,我是每期全还全贷的,平时每月还利息,其他二个是每月还本带息的。 但是到第二期签合同时,其中有一个人说这钱是帮老板贷的,现在他已经离职,也不想帮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