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私人幼儿园干了一年多(不签劳动合同的,也不交社保),前几天院长突然无故开除我。就给了一个月的工资,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我每个月的工资只有1880元(我们每个月的工资都是发的现金),其中有380元是老板给的社保费。我去了当地劳动局,经劳动局的人调节,我们院长只愿意补偿我1000元(原来是一分都不肯的),劳动局的人说,我们幼儿园没有营业执照(我去面试时院长说幼儿园是有证幼儿园,网上查了下说是只要有教育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 许可证》),我也拿不出工资证明,就算我去告他也只是个人之间的问题,跟幼儿园没关系(其实我们幼儿园还有一幕后大老板)。 PS:这幼儿园工作我是在网上找到的,网上有留言时间,还有我这有去那上班备课的资料,上面也写着时间(不过上面写的时间比我上班的时间晚了一个月多,我去了一个月多院长才让我开始备课的)。此外,我这还有他辞退我的电话录音。
我与幼儿园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并让我交了1000元违约金,我正月十二(2013年2月21日)按通知去幼儿园上班,但是最近我发现身体不适,经检查为轻微腰椎间盘突出,今天(正月十六,2013年2月25日)幼儿园以我身体不适宜为由要求我终止协议。
我四岁的孩子在幼儿园碰伤右眼上眼皮(伤口两处分别为1厘米,0.8厘米),当时幼儿园老师就把孩子送到诊所去治疗,诊所开了点药水说不用缝针,孩子被老师送回家里,但由于伤口比较深,后来家里人带孩子到正规医院缝了8针,医生说以后肯定会留伤疤,幼儿园老师说孩子是自行摔倒,可孩子很肯定说是老师碰倒得,请问根据其情况
孩子在户外活动的时候,玩玩具时不小心扭到,送到医院去后医生说没事,但是现在孩子家长又说孩子有问题送到医院去检查,园方想让教师承担全部责任,想问一下在这件事中教师应付多大责任。
在用人单位工作1年半,双方没签合同,用人单位没买社保,现遭辞退,怎么赔偿?
在用人单位工作1年半,双方没签合同,用人单位没为劳动者买社保,现遭口头辞退,有什么赔偿?有什么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