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对员工休产假是这样的,你可以休4到6个月,休假前的最后一次发工资会先扣除每个月个人社保的钱
我们公司对员工休产假是这样的,你可以休4到6个月,休假前的最后一次发工资会先扣除每个月个人社保的钱,如果你休6个月就先扣出6个月的,然后休产假前得写个离职单,这样休产假是没有一分钱工资的,就只负责买社保公司应出的那部分,过了6个月如没回来上班或公司无职位就算离职了,社保也不交了,没回去上班就跟公司无关了
公司不给员工签入用合同。不交社保发工资是现金方式。请问公司这样合法吗
公司不给员工签入用合同。不交社保发工资是现金方式。请问公司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权
公司劳动合同上写着,如果个人想交保险,就从工资里面代扣一千多块钱
公司劳动合同上写着,如果个人想交保险,就从工资里面代扣一千多块钱,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如果这合同我签了,后期去劳动仲裁法告公司,这份合同作数吗
员工在月初(2号-10号)离职,但前一个月我们未确定其离职意向而继续帮他买了本月的社保,最后把个人部分+公司购买部分都从他工资上扣除,请问这种做法会违反劳动法规定吗?
每个月社保费用的扣除由个人和公司各承担相应的比例,而公司把公司缴纳的部分算作员工的工资
每个月社保费用的扣除由个人和公司各承担相应的比例,而公司把公司缴纳的部分算作员工的工资,请问这样的情况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