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定了套排屋'协议认购书也签了'协议上清楚写着是7000一平'首付截止日期是两个月内'当时就说了时间紧'需要卖房才能买'两月不一定赶上'他们说协议就是形式'四月底前交上就没问题'所以我们给了五万定金'后来我们无数次的去看房子进度'还带工人看水电什么'怕首付问题所以一直关心这事问他们'他们都说迟点没事'老房子前几天终于卖了'今天去交首付被告知一平现在按8000卖'说因为我们首付给迟了'说涨价的事就这几天才定的'可我们之前没接到任何电话'来房子这边遇到我们好多次也没人这告知这事'现在他们不承认当时说的最迟四月了底首付了'买就按八千'不买定金不退'房子涨了近二十万'实在没法买'还不退定金'我们该怎么办?感谢律师帮忙
1.公司加班费不按工资基数计算,而按本市底薪计算. 2.经常把加班的时间放到闲的时候放假抵掉. 现在不准备在这公司了,合同还有1个月到.但是合同到期自己离开好象什么赔偿都没有.就只能拿失业金. 如果可以为自己争取到个人的利益,要求单位经济赔偿.请专家给条明路
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现在在一家个体经营的地下商场内的一个小店面里面工作。工作开始时间是2月14号,前一个星期是实习阶段,每天只有20元钱,按老板的意思就是正式工资是由一个星期实习结束后再开始计算的。但是在工作期间和老板相处得并不愉快,因为他曾经无故骂我,因此我现在想辞职,准备明天跟他说后天不去了,
1,我在该公司上班5年零4个月,刚进厂是给我签了3年合同,合同到期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了公司又和我签了10年合同,公司没有按规定给予我假期,3年前请过一次探亲假,只给了10天,在这3年期间公司以人员紧张为由没有给我请过一次探亲假,今年我去请探亲假,公司批了我12天,回家后因一些原因没有在规定的假期到了之后来上班,给
2009年4月份,我妻子在溆浦大盛房地产农贸市场管理部5万元购买了市场的一个摊位,并向营销部交纳了2000多元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按合同上约定3个之内必须办好相关证件,可事到如今不但没有办好,连人都玩起了失踪,二年多来我们客户无法找到他们,他们虽然有一间营销部房间,按排2个人负责留守未销售完的门面,这2个人没有
数十人对我进行达五分钟殴打,造成面部大面积肿痛,他们对我造成的人身伤害构成犯罪吗?追究责任他们能量刑多久?
与公司签订了总监的劳动合同,薪酬及考核也已约定,但工作中老板不提供相应的条件,却以“工作推进缓慢,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为由”进行岗位和薪酬调整,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