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旷工3天自动离职了。但是没签合同,我要求公司赔偿我一个月的经济赔偿,公司不给,我有权要求赔偿
我在公司旷工3天自动离职了。但是没签合同,我要求公司赔偿我一个月的经济赔偿,公司不给,我有权要求赔偿吗?
请问由于当月旷工致自动离职,公司是否有权不给予发放当月工资?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保健按摩师,2010年9月到某养生会所工作。到2011年9月工作已近满一年,在这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合同协议,其技师管理条例有说明“旷工2日算自动离职,没旷工1日扣100块。”由于个人原因,10月1号开始旷工了,想自动离职。当月上了57个钟(每个钟1小时/15块,工资每月18号发放)收入是885块,想等到18号去领
应不适应工作环境提出离职在不批的情况下旷工【试用期】请问公司有权不发工资吗
本人在2月6请签的劳动合同 8号上的班【试用期两个月到4月2号】应不适应工作环境在3月21号提出离职 但是公司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为理由拒绝 于是我在3月22 23号这两天没有去上班 就这样公司在3月23号这一天打电话通知我说算我自离并且拒绝发我3月份的工资,还有从3月17号起 是按加班算的因为我公司的规定是每个月前16天
公司不上保险,无签订劳动合同,在怀孕期间让我离职,我怎么取回我相应的权利,追溯时间是多久 呢?
公司不给上保险我可以要求赔偿么,时间是多久呢?
一农民工因家中要收割庄稼,离开工地,后就不来上班了。公司在他离职后财务人员电话无法联系上本人,后财务发了邮件通知该人来结算工资,但是该人没有来。这样公司算不算拖欠工人工资呢?请问离职后多长时间没有结工资算公司拖欠? 如果有发送的邮件,能否作为凭证?
我以前的公司是做仓管的,离职之前已经把账目转交给接手人,现在公司发现我在供应商的公司上班,跟我提出要盘点数目,但是我走之前已经全部交接完毕了,要是公司硬是要说数目不多的话,我该怎么办?他有权利压扣我的工资吗?
目前还是哺乳期,正常四个月产假已过,后来请了3个月病假,年前开始上班,但上班后,旧病复发,再次申请病假,我们公司要求必须三级甲等医院的,不过我所在地没有三甲甲等,就开的二级医院的,公司在我递交病历本,收费单据之类的证明几天后,告知我假条没批,让我去趟公司,问问领导怎么解决,我去后,公司领导说假条没批
因父亲过世,我回家耽误了十天,因有丧假三天和年休五天,(年假五天是我去年上班满一年可享受的福利待遇,但是公司以没有提前申请为由拒绝)所以要求公司扣除这些后剩下的按照请假算,但是公司只给我算三天丧假,其余按事假来算,因公司有规定,如请假超过三天就不予发放当月奖金,在于公司协商未果下我递交了辞职信,公司
未向公司提出离职,直接就不去公司了。但是说我旷工,工资都扣没了,合理吗?
工资是25号结算下月5号发放。我不去公司的时候是27号。上个月的工资已经结算完了。但是公司说按旷工算,上个月的工资都扣没了。还有相应的提成都不给我了。请问这合理吗?
未向公司提出离职,旷工离职。公司不给我发上月的工资和提成。请问合理吗。
没有提出离职,直接不去上班了。但是公司以此为由,说不给我开工资和提成了。说没有打招呼这钱不能给你了。我说旷工的话你可以扣钱,但是你也应该给我一部分啊。但是他们说一分都不给了。请问这合理吗? 申请仲裁的话能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