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刘惠良于1996年5月病故。其有3子1女,长子刘伯潇、次子刘仲湘、三子刘叔湖、女刘季南
被继承人刘惠良于1996年5月病故。其有3子1女,长子刘伯潇、次子刘仲湘、三子刘叔湖、女刘季南。刘伯潇在其父病故后因悲痛过度,于同年6月去世,有妻夏桂兰,子刘明川和刘明秀。刘仲湘与前妻有 一子刘明月, 与赵秀兰有一子刘明山;刘叔湖有妻任好君;刘季南于1994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行空、女儿马玉花。刘惠良于1993年10月立有一份遗嘱, 言明:刘叔湖一向拒绝赡养自己,不能继承遗产;邻居张阳与自己很有感情,可分得遗产房屋1间,现金2万元;刘季南生活困难,可分得遗产房屋3间,现金3万元;另外,多年好友赵玉山在困难的时候对自己多有照顾,现其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现金3万元。查明,刘惠良生前一共有房屋16间,现金11万元.赵玉山于1996年初病故,有妻张桂花、子赵大海。刘惠良在得知赵玉山的死讯时,曾多次对周围的人表示,赵家对我有恩,我遗嘱中为其指定的财产就给赵玉山的妻儿。 我想问各当事人应如何分割遗产?.
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确认继承人继承已病故的母亲的房产。但母亲1994年过户名下的产权证
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确认继承人继承已病故的母亲的房产。但母亲1994年过户名下的产权证,在2001年被错误撤销了。问当时的判决书能不能撤销。怎么办。房管局不给继承人办理产权证。要什么协助执行书。有无此规定。急求答案。拜托。
一位老人养有三子,长子与次子身体健康,位于国企企业工作单位。三子下岗工人
一位老人养有三子,长子与次子身体健康,位于国企企业工作单位。三子下岗工人,并患有二级精神病,享受国家低保。像这种情况老人应该交予谁养老?
一老人养有三子,长子与次子身体健康,国企企业工作。小子下岗工人,属于二级精神病患者
一老人养有三子,长子与次子身体健康,国企企业工作。小子下岗工人,属于二级精神病患者。在这种情况下家里的老人应该由谁养老。
被继承人刘三于2018年5月病故。其有二子一女,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
被继承人刘三于2018年5月病故。其有二子一女,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刘甲在其父亲病故一个月后也相继去世,有妻夏桂兰,子刘明川。刘丙于2016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行空,女儿马玉花。刘三于2015年10月立有一份遗嘱,言明:次子刘乙一向拒绝赡养自己,不能继承遗产。邻居张大叔与自己故交,可继承房屋一间,现金一万
1990年父母离异.法院判定长子由母亲抚养.次子由父亲抚养.2018年母亲病故
1990年父母离异.法院判定长子由母亲抚养.次子由父亲抚养.2018年母亲病故.请问次子有赡养长子哥哥的权利义务吗?次子弟弟有没有监护哥哥的权利.因为哥哥有精神疾病!
90年父母离异.法院规定长子由母亲抚养.次子由父亲抚养.2018年8月母亲病故
90年父母离异.法院规定长子由母亲抚养.次子由父亲抚养.2018年8月母亲病故.长子无法律合法监护人.赡养人.并且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身体综合疾病.肺积水.肺结核.心衰等症状!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次子弟弟有没有法律义务对哥哥进行法律监护权与赡养权利.请明确说明!
王某有三子一女 长子王甲 次子王乙 均在外地工作 女儿王丙已
王某有三子一女 长子王甲 次子王乙 均在外地工作 女儿王丙已 王某有三子一女 长子王甲 次子王乙 均在外地工作 女儿王丙已定居加拿大 小儿子王丁虽于王某住在同一城市,但王某的生活长期由侄女王庚照料。王某病逝后,王丁将其父留下的4幅祖传名画卖给张某,双方约定张某先交订货款8000元,其余3万等画交付后再付。张某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