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是刑事附带民事,请问民事诉讼壮怎么写?我(6月29日)和朋友一起玩发生了一点小事,结果对方叫人把我打伤很严重,这样要写民事诉讼壮怎么写。
我的孩子被抢劫犯残忍杀死,是两个未成年人杀的,我们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八条,我们可不可以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果已经庭审,原告还有必要请律师吗?
请问各位律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果已经庭审,原告还要请律师吗? 原告律师是只就民事辩护,还是刑事兼民事都有辩护的可能?
我今年被别人用刀刺成轻伤.被告人不陪我医药费等.我告上法院.前天开庭一审过了.现在他家属愿意赔偿我叫我撤诉.请问律师现在可以撤诉吗? 谢谢!
我们是2008年3月28日发生冲突,4月17日对方经鉴定为轻伤,2008年6月我方被刑事拘留,2008年12月起诉到法院,对方为了判刑重点,只提出刑事,没有提出民事赔偿部分,2009年3月15日刑事一审判决。2009年6月我方刑满释放。2010年1月对方又提出民事赔偿,按照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过一年诉讼时效期了吗?计算时效应该从什么时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洋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袁伟刚故意伤害一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洋,男,苗族,1989年4月3日出生,学生,住武冈市辕门口街道办事处鳌山社区居委会乔家湾10号。 委托代理人赵富澄,湖南振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袁伟刚,男,1988年10月28日出生,洞口县人,汉族,中技文化,农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你好!下面有关问题有劳各位帮忙本人发表一些见意。在此先谢谢各位了。 刑事案件:经过。案发时被害人有两个未成年的儿子及妻子(大儿子已辍学)被告人据说患有精神分裂症(公安部门在有关部门做过一次鉴定,被告方未申请公检法部门重新鉴定)现在判刑结果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而民事赔偿部分被告方
诈骗犯已被捕,现关在看守所。公安机关说他所诈骗的钱财大部分已挥霍掉,用小部分诈骗款购买了物品,用诈骗款所购物品已被公安机关扣押。 请问: 1,被扣押的物品法院会主动判给受害人吗? 2,这种情况,受害人是否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 3,如果不能,应该怎么办?法院会通知受害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