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证据只有轻伤鉴定与犯罪嫌疑人口供,请问法律专家们,没有证人,就这两样可否定罪?谢谢!
04年的时候在外地上班在同一个公司认识了一个女的,当时我和她是朋友关系,05年因为家庭的原因回到湖北,回到湖北后和她的联系断断续续,期间还有一年多没联系了。在07年10月的时候和她在QQ上重新联系上,当时她在深圳。因对她有好感从此双方以恋人的身份交往,交往后她开始用各种理由让我给钱她(如做生意等等)因为我和她
丈夫有外遇,并趁我不在时带回家中拍下录像,我无意发现后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生活全打乱了,为此经常夫妻吵架。我想向第三者索赔精神损失费。
我和他原来是情人,现在他离婚了。可是他对我跟本就不好,经常殴打我,还用不好听的话骂我。我们年龄相差很大。性格也不合适。我跟他提分手,可是我又没有一分钱,我要他给我钱他不给我。我认识他的时候我还没有满18周岁,我当时完全是被他骗的,他又个儿子我也没有知道
您好: 我阿姨是再婚,对方属于无业游民,以打麻将为生活中重要的活动,婚外男方在我阿姨家里居住,房子归属为我表哥所有,我阿姨是教师,每月有固定收入,两人经常吵架,男方经常动手打我阿姨,原因是他认为我阿姨的工资几乎全部都用与我表哥和表嫂及其我阿姨的孙女的日常生活费,他认为我阿姨没有把她所挣工资用在他的身上,其二,
长话短说,我用录音笔录下的犯罪者的罪证,我担心在录音笔中丢失,于是进行了拷贝,如果原始录音丢失,这个拷贝的录音有法律效益么?还能定他的罪么?
二审的问题:这样的新证据(公司恶意用诉讼程序),会被法院接受吗?
我公司在劳动总裁和一审的时候,不拿出我的劳动合同,说我不是该公司的员工(我们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放着,不给本人的)。 仲裁我输了,没认定劳动关系。一审我赢了,法院支持了我要求:1、没签合同,双培赔偿。2、没法我的工资3、业务提成部分。没有支持的要求:1:没给我么社保,说不是法院受理的范围。2、
在试用期间一个月内公司把我辞退,工资迟迟不给2500元,没有合同,什么证据都没有。我去申诉,经过相关部门调查公司只答应给基本工资800(已经给我),我想再去仲裁公司给我剩下的1700元,现在我手中只有和人事主管的对话,对话中谈到了工资和工作的具体数目和具体时间,请问律师这样的录音能作为证据吗?要是人事主管不承
是这样的,我和公司的劳动就纠纷,在一审的时候,公司故意不拿出我的合同,说不认识我,我不是他们的员工。一审公司输了,法院支持了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和未付的工资。 现在公司上诉,又拿出合同,说合同以前搞丢了,现在找到了,作为新证据上诉。想不赔偿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请问,这样的合同可以作为新证
1、短信上一直说自己有东西威胁对方的名誉 2、实际上没有显示出来 3、录音中清晰具体说出了这东西是什么 请问可以告他骚扰吗?或者告他什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