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请问这样的婚姻离婚时,应该向法院提供怎样的资料或证据?
请问这样的婚姻离婚时,应该向法院提供怎样的资料或证据? 您好:
我阿姨是再婚,对方属于无业游民,以打麻将为生活中重要的活动,婚外男方在我阿姨家里居住,房子归属为我表哥所有,我阿姨是教师,每月有固定收入,两人经常吵架,男方经常动手打我阿姨,原因是他认为我阿姨的工资几乎全部都用与我表哥和表嫂及其我阿姨的孙女的日常生活费,他认为我阿姨没有把她所挣工资用在他的身上,其二,他总猜忌我阿姨不遵守婚姻道德,有婚外恋迹象,07年秋结婚,08年秋甚至把我阿姨打进医院,腰椎至今仍落有病根.09年年底,因为一点小矛盾,他再次在家拿拳头殴打我阿姨,被我表哥和表嫂发现,与其发生争执,但未动手,后他便搬离阿姨家,四处宣扬是我表哥表嫂将其轰走的,现在我阿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与其离婚.但他扬言要我阿姨给予他经济损失费,不然不离.我想请问,若我阿姨去法院起诉,请求与其离婚,他们之间存在财产纠纷吗?离婚时,女方应该向法院提供些什么样的资料或证据之类的东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ngbo……(陕西)
提问时间:2010-03-08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