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在2012年就与我和两个孩子断绝联系,并在2014年私自盗用我的身份证,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县工商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前夫恶意刷卡消费,其金钱均没用于家庭生活。2015年我们关系恶化,我前夫不再还款,同时我知道了此事,查询发现此信用卡已经欠了7000多元。当时(2015),我与银行沟通得知,我的身份证是由前夫盗用,前夫委托别人(A),通过银行漏洞办理信用卡,并且A因多次通过银行漏洞办理信用卡,在2015年已经被判刑。同时银行承认他们管理不善,有漏洞,并告知我此事正在处理中,但一直没有正面回复我。2019年我们离婚。我其后在2019年查询发现此信用卡已经欠款4万多元并影响了我的征信。但从2015年到2020年,我一直未收到银行的通知,银行也没有找过我还款。我从查到欠款4万多元到现在多次找过银行,希望银行消除我的不良征信记录。但银行说他们不能擅自消除不良征信,让我去公安局开一个我不知情的证明。公安局说前夫偷我的身份证时我们没有离婚,不能说明我的身份证丢失或被盗用,无法证明我不知情,并多次强调让我起诉银行,公安局还说金额不到5万不能立案。。银行行长态度时好时坏,曾说银行没有一点责任,又说过银行有责任,还说过这些欠款反正不必我偿还,希望我别再来找他。但此事仍一直没有被解决。从2015年到2020年4月,银行从未找过我,每次都是我找银行。请问我该不该偿还这笔债务,银行能否消除我的不良征信,我能否起诉银行?
律师晚上好,咨询一个债权债务类问题,经过债权人,债务人同意后
律师晚上好,咨询一个债权债务类问题,经过债权人,债务人同意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率? 婚后,丈夫向他父亲借钱用来买房和结婚开销(包括聘金),当时基于亲人间的信任,没有写借条。 借条是后来补写的,丈夫写好借条,妻子在借条上签字了,请问这是否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一方追认共同债务的情形?
我们公司欠多家供应商款,现在怕债权方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卦我们单位帐户,想咨询是在走法律程序后再卦帐户,还是再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就会卦我们帐户。谢谢!
职工和企业达成补偿养老保险.债权债务等一切经济问题的补偿协议
职工和企业达成补偿养老保险.债权债务等一切经济问题的补偿协议。其中有一条,自补偿后不在追究以前养老保险.债权.债务等一切经济问题。请问可否合理
2007年法院判决归还本金及利息(自借款之日起按约定利率计算至起诉之日),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但被告一直未履约;2015年法院执行扣划被执行人存款,2016年3月结案,法院只汇款2007年判决书中列明的本息,并将被执行人剩余存款退还。 请问,法院执行扣划是否合理?银行是否可以主张起诉日后的逾期利息及罚息
我方和A方,同时起诉一个债务人,但不是在同一法院立的案;我是2016年11月4日立案并申请财产保全了三十万元,A方是2017年1月3日立案并申请财产保全六十五万元。 法院2016年11月4日接收我递交的申请保全后,拖延了两个月时间,才给债务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日期是2017年1月10日; 而A方是2017年1月3日立案并申请
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从债务人账户划钱采取了两种方式,一种是法院直接扣划,另一种是出具文书请银行协助扣划。这两种扣划方式,对债务人征信有影响吗?谢谢 我的意思是,和解已达成,但是债权人要通过这两种方式划钱,有无影响呢